通辽市强化社会救助兜牢民生底线

2021年03月04日09:21  来源:通辽日报
 

  2021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将加快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工作,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拟出台《通辽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拟修订完善《通辽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坚持统筹兼顾,加强政策衔接,形成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合力。

  切实强化规范化管理和精准救助。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和应保尽保。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程序将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苏木乡镇(街道)。创新社会救助方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照料护理服务。继续提高临时救助标准。

  合理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水平。年内,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拟分别提高44元和347元,分别达到782元/月和6124元/年,增幅均为6%;月(年)人均补助水平拟分别提高20元和200元,分别达到560元/月和3800元/年。实现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与分散标准一体化,城市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拟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农村牧区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拟达到每人每年8000元。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的照料护理标准,分别维持上年度每人每年13000元和5000元的水平。

  持续强化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和监督管理。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逐步补齐基层社会救助力量不足短板,探索推行在农村牧区嘎查村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每村至少保证1名。同时,在救助对象较多的嘎查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深入推进诚信告知制度,对社会救助失信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对骗取社会救助行为的查处力度。

  积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四个不摘”,按要求保持现有低保“渐退期”等政策稳定持续,保障农村牧区低收入边缘人口基本生活。全面落实防返贫机制和兜底保障措施。以开展数据比对、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为着力点,健全及时发现机制,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记者 王晓飞 )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