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益诉讼检察书写暖心答卷

富丽娟

2021年01月30日13:38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1月28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指出,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89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775件,以小投入获取大效果。对发出公告和检察建议后,公益受损仍未整改的,提起诉讼258件。办理涉残疾人、文物保护、生产生活安全等新领域案件1630件。推动修缮“草原英雄小姐妹旧居陈列馆”,督促补救修护秦长城遗址,督查共享单车占用盲道,推动学校保安专业化管理。强化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共建“青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打造东胜1359亩“检察公益林”、牙克石1500亩生态修复基地,补植复绿,恢复生态。

面对极不平凡的2020年,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坚守使命、强化担当、积极作为,向人民上交了一份暖心的答卷。

服务发展大局,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服务疫情防控,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推行“十个一”系列活动。

服务“六稳”“六保”工作。通过“三检合一”办案模式,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对少数造成严重后果、性质恶劣犯罪从严打击绝不放过,对认罪认罚、轻型犯罪充分适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妥善采取公益诉讼案件司法措施,向相关企业主张生态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时,探索通过分期支付、替代性修复等方法推动解决问题。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办理涉农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127件,督促恢复农村、牧区被污染土壤2.97万亩,清理固体垃圾2.42万吨,生活垃圾5.06万吨,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33亩,被污染水源地10个。

回应群众关切,守护好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守护好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99件。

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立案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5件,全区各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助力打赢碧水保卫战。强化“河(湖)长+检察长”联动,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河长办联合部署开展“2020年全区河湖治理秋季行动”。

助力打赢净土保卫战。办理土壤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治理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79件,督促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33.58万吨,督促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14.31万吨,督促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1.02万吨。

佑护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23件,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食品药品领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监督。积极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出台。

守护国家的“钱袋子”。办理国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90件,追回损失34.47亿元。

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打造内蒙古特色检察公益保护机制

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自治区院、分市院确立重大、典型案件交办、挂牌督办、领办、协办制度,自治区院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对盟市基层院指挥调度27次,向相关盟市基层院交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5件。

创新“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领域的刑事案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交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理的“三检合一”办案机制。全年办理审查案件306件、逮捕555人,审查起诉案件1658件2594人,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3件。

充实完善内蒙古生态检察模式,优化专业化监督机制。全区34个基层院单独成立公益诉讼部门,多数基层院成立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自治区检察院成立办案组,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相互派员挂职锻炼并互邀培训授课。

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预防性、修复性司法理念贯彻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积极适用“补植复绿”“养殖增流”等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资源,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更充分有效的发挥对生态损害的惩罚、恢复的制度功能价值。

探索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化治理。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的社会化治理,生态环境污染者治理的同时,鼓励委托第三方治理。自治区检察院与蒙草集团签订初步合作意见,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牙克石市林草局合作施工的1500余亩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开始植树造林。

建立“回头看”常态化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找准公益诉讼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下大力气纠正偏差,带动和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建立分类指导制度,实现上下联动。自治区检察院专门成立办案指导组,结合公益诉讼各专业领域及片区加强对下指导。确定基层联系点院,夯实基层基础根基。

加强数据会商通报,发挥数据分析应用的引领作用。召开全区检察公益诉讼数据会商通报会,按季度下发案件数据分析通报,研判会商核心数据、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流程监控和案卡填录等问题,发挥好业务数据“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为公益诉讼检察发展指明方向。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