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连续五年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2021年01月22日10:08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单位名单,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连续五年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该奖项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称号。交管支队于2015年被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此次复评的顺利通过,是中央文明委和社会各界对交管支队文明创建成就和良好精神风貌的再次肯定。

近年来,支队党委始终坚持高位推动,专门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定期组织专人深入各交管大队、车驾管窗口单位就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考核。大力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运行,为创建文明单位筑牢思想根基;全面从严治警,为创建文明单位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注重队伍建设,着力强化典型选树着力,全面提升交警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宣传教育模式,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业务下放、打造马路边车管所,树立行业文明新风;发挥警民共建优势,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脱贫攻坚战活动,坚实履行社会责任;丰富警营文化活动,支队相继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总工会联合开展各项警营活动,全力推动家庭文明建设。

下一步,交管支队将继续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准确把握创建文明单位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持续组织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家庭”“青年文明号”等创先争优活动,实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档升级。积极投身于路面交通管理工作中,全面抓紧着实抓深抓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任务、春运安保、动静态秩序整治等各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聚焦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等各类交通陋习,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礼让斑马线、交通事故帮扶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持续深化巩固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精神引领作用,将其融入到交通管理工作的每一环节,不断擦亮“全国文明单位”牌子,为建设文明和谐美好鹿城贡献更大力量。(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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