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出台20条措施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2020年12月30日10:24  来源:内蒙古日报
 

为了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给教师创造安心、静心、舒心的从教环境,日前,包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包头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二十条措施》。

《措施》要求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同级党委审批同意后,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实施。同类事项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结果,部门间应互认、共享。

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上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严禁通过教师组织家长和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调研、问卷调查、信息采集、网络投票等活动。除党委政府要求的时政学习外,各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变相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应用程序、学习类APP等。

严格按照“学校抓校本、旗县抓骨干、市级抓名优”的培训体系,形成教师培训的上下衔接、统筹协调、有序开展。严格限制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视频会、观摩会等活动,确需中小学教师参加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会议,应精减次数、压缩时间、提高质量。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召开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参加。

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须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严禁未按程序要求私自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严禁各部门重复建立与中小学教师有关的各类信息库,切实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记者 吕学先 刘向平)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