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再次明令禁止各地炒作中高考成绩,严禁各地教育系统和学校宣传“高考状元”“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不能为有关炒作提供任何考试成绩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中高考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管理,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和名次信息,严禁以中高考成绩向学生及其家长发喜报、贺信,严禁在校外和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严禁炒作“高考状元”“中考状元”和中高考升学率、录取率。
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各旗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等高考中考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不得在报刊、网站、校内宣传栏、微信自媒体等媒体宣传本地区、本学校中高考成绩升学率信息,不得组织“状元”报告会、访谈会,不得以“状元”毕业学校及其教师名义组织宣传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树立科学教育政绩观,严禁单纯以高考中考成绩为依据对各旗县(市、区)、学校和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
同时,内蒙古将严厉查处违规宣传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擅自向社会、媒体(包括自媒体)和个人公布、提供考生中高考成绩和名次的,以中高考成绩对考生、学校等进行排队的,宣传炒作中高考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状元”等违反招生工作宣传纪律的单位和个人问责。各地要加强教育管理教师和学生,不在自媒体上制作、发布有关考试成绩信息,坚决刹住炒作“高考状元”“中考状元”“高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营造良好教书育人氛围。(李倩 郝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