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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五项支持政策助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2020年03月27日15:48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27日电(富丽娟 张聿修)2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52次新闻发布会。据介绍,为支持按好经济社会发展“快进键”,自治区财政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在紧锣密鼓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在自治区税权范围内研究相应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六稳”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再现活力。

一是加大税费减免支持。一方面,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出台的减免有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民航发展基金、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和相关药品注册费、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税费优惠政策,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阶段性“免、减、缓”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降率、缓缴住房公积金等政策。另一方面,联合税务部门制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经测算,落实上述减税降费政策,仅今年上半年就可为纳税人、缴费人减负166亿元。

二是加大政府债券支持。今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内蒙古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435亿元,包括一般债券268亿元、专项债券167亿元。2月28日,内蒙古117亿元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为发行成功,实施项目92个。其中,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医疗领域项目12.54亿元。对于剩余的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自治区财政厅正在加紧推进,以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各地扩大有效投资。

三是加大金融贷款支持。截至目前,财政贴息2040万元,帮助37户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获得优惠贷款19.72亿元;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已为14464户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金额39.72亿元,平均担保费率仅1%左右。同时,促使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224万元。

四是加大援企稳岗支持。会同人社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重点企业行业用工、帮助促进农牧民工就业、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实施创业载体奖补、落实社会保险费返还和推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全力支持稳就业。

五是加大对基层“三保”支持。受疫情和减税降费影响,各级财政特别是基层财政减收增支压力凸显。为有效应对这一问题,自治区财政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已提早下达地方各类转移支付1065.3亿元,将中央给予地方留用比例提高所增加的资金全部留给旗县使用,支持旗县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同时,强化“三保”执行监控工作,密切关注基层库款情况,对偏低的盟市下发库款关注函,督促盟市旗县在确保疫情资金保障的情况下,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快资金调度的频率及进度,调度次数由2次/月调整为3次/月,进度较往年快1个月左右。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已调拨盟市资金576亿元。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