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进校园 保护青少年消费者权益

——专访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占峰

贺茂杰 张聿修 李睿

2020年03月15日13:06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编者按:

当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持续迫切。随着消费新时代的来临,消费维权工作也面临着新问题和新挑战。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旨在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协平台型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增强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特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共话内蒙古“3·15”消费维权新格局。

本期专访邀请到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占峰。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区教育系统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不断强化青少年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占峰接受人民网专访。贺茂杰 摄

青少年消费维权存在障碍

青少年人数众多,消费需求广泛、内容丰富,在整个消费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从自治区看,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消费中用于青少年生活、教育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青少年的消费行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消费的重要因素。

青少年思维活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好奇心强,反映在消费行为上就是喜爱个性张扬的产品,容易被广告引导盲目从众消费。在现实生活中,青少年消费群体随着年龄段的不同有着不同的消费状态,但也存在共性。一是青少年消费中普遍存在形式合理性和实质非理性,也就是常说的非理性消费,青少年高消费、超前消费现象日趋明显。二是攀比和炫耀心态较重。三是建构“自我”的群体性认同,青少年急于模仿社会上那些正在流行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以求社会认同,适应迅速变化的社会生活,从而达到心理上的平衡。四是社会上存在的相互攀比、虚假广告等,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的正确消费观念。五是青少年消费维权工作与青少年实际需要存在着差距。

并且在消费过程中,大多数青少年存在缺乏辨别能力、忽视消费维权问题,在消费维权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障碍。一是维权参与意识薄弱,现实生活中,青少年消费者放弃诉权,忽视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放任一般侵害行为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识别侵害行为难,青少年消费者认知能力有限,在消费过程中往往不知道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对于假冒伪劣商品难以识别。三是提取证据难,青少年消费者没有索要或保存票据的习惯,增加了后期消费维权的难度。四是法律规定不熟悉,青少年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不了解、不熟悉,缺乏相关维权知识。五是不掌握维权途径,青少年消费者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却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解决,对经营者的侵权行为束手无策。特别是对于网购行为,因交易过程简单、店铺虚拟,一旦出现商品问题,青少年消费者不知道如何维权。

五项举措维护青少年消费者权益

青少年消费和青少年民生相辅相成,相互关联,关注青少年民生、把握青少年消费趋向、引导青少年合理消费,是促进青少年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不断加强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应当积极履行青少年消费维权教育责任,让他们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辨识、远离并拒绝假冒伪劣商品。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经常性教育。与有关部门配合,在学校建立青少年消费维权岗、维权服务站,定期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消费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开辟青少年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大力推进12315、12331进学校,增强广大家长和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畅通青少年消费投诉举报渠道。

二是丰富宣传手段,确保应知应会。消费维权教育活动的方式应当适应青少年的年龄特点,重在教育成果,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比如,有的学校组织开展了消费维权知识竞赛、维权知识辩论赛、维权知识演讲比赛,以此激发青少年对相关知识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有的学校开设模拟消费维权情景课堂,寻找青少年维权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开设实验课程,通过简单的实验教授孩子辩假识假知识。

三是联动家长课堂,重视家庭教育,实施家校配合。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家长参与青少年消费维权知识教育,真正形成“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推动一个群体”的消费维权教育新格局。

四是积极开展教育专项整治,为广大青少年营造安全消费环境。结合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育厅从2019年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

五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治共享的安全消费新格局。发挥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优势,与工商、公安、文化、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互通信息,成立联合检查组,形成执法合力。联合开展了校园周边网吧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开展了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重点对学校周边图书、音像制品零售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开展了文具用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文具用品的进货渠道,严查进货票据,杜绝销售不合格文具的行为,有效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有力维护了安全、和谐、健康的青少年成长环境。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