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内蒙古消费维权新格局 公安机关打击侵权假冒进行时

——专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树泉

贺茂杰 张聿修

2020年03月13日13:16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编者按:

当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持续迫切。随着消费新时代的来临,消费维权工作也面临着新问题和新挑战。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旨在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协平台型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增强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特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共话内蒙古“3·15”消费维权新格局。

本期专访邀请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树泉。打击侵权假冒对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多措并举,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树泉接受人民网专访。贺茂杰 摄

有力打击侵权假冒,取得新成效

2019年以来,自治区公安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公安部的有力指导下,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工作主线,按照厅党委“政治第一、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民警第一”工作理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上取得了新成效。公安厅组织全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和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全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营造了良好环境。2019年8月,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联合浙江、山东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向“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制售假冒重型汽车案,捣毁犯罪窝点3处,查获假冒注册商标500余张,有力的维护了我国知名企业的品牌形象。

在专项打击上取得了新成效。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公安厅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春季攻势”“净网2019”“昆仑”等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犯罪案件12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65名,打掉团伙20个,捣毁窝点28处,涉案金额8.8亿元。此外,公安厅还积极配合兄弟省市开展专项行动,成功协助上海市公安机关在呼和浩特市捣毁假冒注册商标案生产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扣押假冒国际品牌爱马仕、酷奇、LV羊绒围巾2.4万条,涉案金额1.25亿。

在强化协作配合上取得了新成效。全区公安机关积极加强与市场监管、工信、农牧、商务、网信办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了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的合力。2019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共清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300余家,破获了一批假化肥、假种子、假烟等案件。

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新成效。在简政放权、打击犯罪、规范执法、安全防范、警企共建等方面,提出了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三十条具体举措。在交通、出入境、治安等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了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了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

在提升队伍实战能力上取得了新成效。公安厅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推进“北疆云·智慧公安”建设,打造“数据警务”,推动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积极向科技要警力、向改革要战斗力,极大提升了公安队伍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的实战能力。

严打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安厅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控产品的违法犯罪。疫情期间,公安厅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虚假广告等经济犯罪,重点打击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犯罪活动。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扰乱市场秩序案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涉案总金额2254.41万元。其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涉案总金额73万元,查扣假冒伪劣口罩14.3万个。

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疫情期间,公安厅针对不法分子利用防控物资供需矛盾突出,实施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部署全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战果。全区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186起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涉案总金额1426万元。呼伦贝尔、锡盟公安机关先后破获2起特大虚假售卖额温枪网络电信诈骗案;包头、赤峰、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等地先后破获特大虚假售卖口罩电信诈骗案,有力的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疫情期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共查获野生动物案件27起,其中行政案件23起,刑事案件4起,收缴野生动物340头(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7人。

共建消费维权新格局,公安机关在行动

2020年自治区公安厅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的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推进与行政执法部门紧密衔接和警企协作。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深化警企合作,依托电子商务大数据,提升对侵权假冒犯罪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线索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

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专项打击。全区公安机关以“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斩链条”为目标,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广告犯罪。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打击农村牧区市场侵权假冒犯罪,净化农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深入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在知识产权领域重点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控产品犯罪,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在产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综合施策,全面落实国家降税清费减负政策,清理废除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和做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加强宣传防范。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全区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采取网上与网下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结合等方式,深入宣传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揭露犯罪手段,提高全社会识假防骗的意识。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