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全面维护农牧民消费权益

——专访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副巡视员吴忠岩

贺茂杰 张聿修

2020年03月13日13:11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编者按:

当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持续迫切。随着消费新时代的来临,消费维权工作也面临着新问题和新挑战。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旨在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协平台型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增强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特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共话内蒙古“3·15”消费维权新格局。

本期专访邀请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副巡视员吴忠岩。目前内蒙古已经进入备春耕的关键时期,农资是农牧业生产的基础,关系产业发展,更关系到农牧民的切身利益。春耕时节,重点关注内蒙古农牧民消费权益如何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副巡视员吴忠岩接受人民网专访。贺茂杰 摄

多项举措抓好春耕备耕,维护农牧民切身利益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备春耕工作有关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印发了《关于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的通知》,提出了春耕整地、检修农机设备、技术指导、农资供应等8条工作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开通了“厅长、处长直通车”和24小时协调热线电话6652110,切实做到马上办、亲自办,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各地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调运顺畅。开通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12316”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指导。

同时要求各级农牧部门通过宣传、倡议,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不制假售假、不坑农害农、不哄抬物价。充分凝聚协会、企业、经营者、农户的社会监督力量,完善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此外,针对种子、化肥、农药等春季农牧业生产使用量大的重点品种,正在扎实部署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雷”行动,建立倒查追溯制度,特殊时期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一批农资领域违法案件,全面维护农牧民消费权益。

启动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多管齐下保障农资市场秩序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将启动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以农村牧区和城乡结合部、农资集散地为重点领域,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地膜和农机等7大品种,全面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整治农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无证套牌和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兽药、假劣农兽药、假劣饲料等严重危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牧民利益的行为。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要求各级农牧业综合执法部门速查案件,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监管环节、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保障农资市场秩序,严防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同时,还将举办各类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组织农牧民进行线上采购、集中采购,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提供整村、整社统一集中送货上门服务,让农牧民足不出户就能用上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

“产”“管”“树”并举,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此外,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坚持“产”“管”“树”并举,深入实施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10大行动,坚决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

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四级监管机构已全部建立,建设105个检测机构,年定量检测农畜产品3.1万多批次、速测筛查30万多批次,农畜产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主要农畜产品总体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7%以上,比2001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重点推广种养业生产标准221项,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牧户按标生产,化肥、农药使用量提前实现负增长。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深入开展了质量安全监测、执法监管、追溯管理等工作。近5年,全区农牧系统累计出动综合执法人员23万余人次,查处假劣农资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类案件47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3100余万元。启动试行了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让农畜产品实现“持证上岗”和全程可追溯。

加快“蒙字号”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创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9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9个,实施“蒙字号”品牌提升行动,科尔沁牛、乌兰察布马铃薯、锡林郭勒羊肉、呼伦贝尔草原羊肉、兴安盟大米、赤峰小米、乌海葡萄、河套向日葵等11个区域公用品牌入选2019年中国农业品牌名录,内蒙古已逐步成为面向全国、绿色优质、安全放心的“粮仓、肉库、奶罐”。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