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从五个方面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

2020年03月02日07:56  来源:内蒙古日报
 

近日,自治区卫健委、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关心关爱具体措施的通知》,从强化关怀帮助、政策激励、人才培养、服务保障、典型引领5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

在强化关怀帮助方面,落实休息休假休养待遇,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疫情结束后由单位组织一次全面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各单位要统筹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必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同时,要加强关怀慰问帮扶工作。

在强化政策激励方面,优化卫生职称晋升评价激励政策,在高级职称评审中,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考试、评审,免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基层服务经历、继续教育、进修学习等要求,其在防控救治一线的工作总结、专题报告或病案分析作为晋升职称时的重要业绩成果,在评审时予以倾斜。受到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同时,要完善医务人员岗位聘任相关政策。

在强化人才培养方面,开辟医疗卫生人才补充绿色通道,对确需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疾病控制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直接招聘聘用。对在隔离病区内临时聘用的医护人员,可直接转为合同制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合同制医务人员(含医、药、护、技),所在单位可降低招聘条件进行招聘。

在强化服务保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卫生防疫津贴。对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核增,将援鄂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一线医务人员,开通工伤服务保障绿色通道。

此外,还要强化典型引领,加大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实行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倾斜政策,对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高层次人才,符合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等人才工程申报条件的,可不受申报名额限制,优先给予支持;对贡献特别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国家和自治区人才选拔奖励。

据了解,以上措施属于我区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享受的一次性政策,一线人员条件、范围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确定,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霍晓庆)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