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公安局依法对故意隐瞒武汉旅居史和发热病史的新冠肺炎患者赵某某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1月21日,赵某某(男,37岁,原籍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现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由武汉途经包头、临河,22日到达乌拉特中旗父母家中,故意隐瞒其武汉旅居史和发热病史,多次外出与人接触,违反了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如实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有关要求。赵某某本人及2名亲属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造成多人被治疗或集中医学隔离。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关措施隔离收治。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关于流动人口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申报登记的通告》要求,尚未登记报告的高危重点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登记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