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扣一辆载物超高电动车

2020年01月07日11:17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日前,一辆电动自行车载着2米多高的货物晃晃悠悠在路上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目测,该电动自行车所载货物顶端离地面至少有2.6米的距离。随后交警对电动自行车予以依法扣留,责令骑车人对所载货物进行转载,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当日上午,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交警在海拉尔大街与哲里木路路口执勤。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海拉尔大街由东向西行驶到路口,交警发现该电动自行车所载货物严重超高,旁边的其他自行车见状也纷纷为其让道,交警赶忙上前对其拦停。经检查,该电动自行车所载货物为三台保鲜柜,每台保鲜柜宽度均超过60公分,叠放到一起就达1.8米以上。交警询问其原因,骑车人解释因为运送距离不远,雇主为图方便,保鲜柜重量不重,自己也为挣点钱,所以就接下了这个单,总觉得路上骑得慢点不会有什么意外。交警结合发生过的事故案例,现场对骑车人进行批评教育,骑车人也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和潜在的安全隐患,于是主动联系到雇主进行转载,并虚心接受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 、后端不得超出车身的0.3米。交警提示,每一起交通违法都会埋下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若等意外发生则悔之晚矣。(记者 苗欣 通讯员 王永明 刘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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