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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進一步強化落實煤炭保供措施

2022年09月16日10:09 | 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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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國家、自治區能源保供各項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煤炭增產保供措施,日前,自治區能源局發布《關於強化落實煤炭保供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思想認識,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煤炭保供的部署安排,深刻認識能源保供對穩住經濟大盤的重大意義,充分發揮煤炭保供在能源保供中的基礎性、兜底性作用,以高度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和責任擔當,完成好煤炭保供的政治責任。強化安全監管。各盟市切實擔負起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大檢查、處罰力度,加強保供煤礦、“不放心”煤礦的監管。煤炭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全員安全生產管理,常態化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做到不安全不生產。要強化生產協調。各盟市不折不扣落實煤礦聯合試運轉延期、滿產達產、產能指標置換承諾、邊組織生產邊辦手續、先行用地等各項增產措施,努力增加煤炭產量。不得以任何理由實行區域內煤礦“一刀切”停產,不得影響煤礦正常生產。要強化供應監管。煤炭生產、經營企業與用戶簽訂的中長期合同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履約率必須達到要求。堅決打擊變相漲降價、未經同意撤銷合同、虛簽合同、不按期上報履約信息、無正當理由不履約等各種影響正常保供秩序的違規行為。

  此外,《通知》還明確要進一步強化儲備管理。先期承擔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任務的盟市要進一步壓實承儲企業責任,儲備能力、儲備量要達到國家要求。各盟市要督促煤炭生產企業、發電企業達到國家要求的儲備能力、儲備量。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興安盟、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阿拉善盟等自身供煤能力不足的盟市,要依托當地煤炭集運站、煤炭物流基地等建立應急煤炭儲備制度。(記者 康麗娜)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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