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公告 確保“五一”假期人員安全有序出行

4月29日,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2022〕1號公告。公告指出,近期,國內同時段發生奧密克戎病毒引起的多點散發與局部暴發聚集性疫情,新增新冠肺炎感染者仍高位運行,內蒙古自2月份以來先后有10個盟市發生疫情,加之“五一”假期人員流動增加,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嚴峻復雜。
為確保內蒙古“五一”假期人員安全有序出行,公告明確,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旗縣(市、區)人員嚴格限制出行。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盟市的其他旗縣(市、區)人員非必要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
嚴格限制前往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旗縣(市、區),非必要不前往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旗縣(市、區)。確需出行的全程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前往人員密集的場所。返回前,須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嘎查村)、單位報告﹔抵返后,要積極配合屬地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對陸路、航空口岸接觸入境人員、物品、環境的高風險崗位人員以及集中隔離場所、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等的高風險崗位人員,應盡量避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滿足脫離工作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並向所在單位報備。
嚴格入境人員閉環管理,對入境人員嚴格執行“14天集中隔離和7天居家隔離”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一律實行集中隔離,在集中隔離觀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隔離第2、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對從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點解除14天集中隔離后來(返)內蒙古人員,須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區(嘎查村)報備,一律實施“7天居家隔離+5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
嚴格落實從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返)內蒙古人員的排查管控措施。從高風險地區所在旗縣(市、區)(或健康碼為紅碼)來(返)內蒙古人員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5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對從國內中風險地區所在旗縣(市、區)(或健康碼為黃碼)來(返)內蒙古的人員,一律實施“14天居家隔離+5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
從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風險旗縣(市、區)來(返)內蒙古人員(行程碼為綠碼且帶*號),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抵達后3天內進行2次核酸檢測(2次採樣間隔至少24小時,2次檢測結果出來前原則上居家觀察),並實行7天自我健康監測,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從區外高風險崗位來(返)內蒙古人員以及區內高風險崗位人員跨盟市流動人員,應提供脫離工作崗位14天以上証明,且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抵達后24小時內做1次核酸檢測,做好健康監測,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能提供相關証明的,實行“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
上述以外低風險地區,來(返)內蒙古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抵達后24小時內做1次核酸檢測。不能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的,須在抵達后3天內進行2次核酸檢測(2次採樣間隔至少24小時)。
從區外口岸地區來(返)內蒙古以及區內口岸地區跨盟市流動的非高風險崗位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抵達后3天內進行2次核酸檢測(2次採樣間隔至少24小時,2次檢測結果出來前原則上居家觀察),並做好健康監測,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公告強調,所有從區外來(返)內蒙古人員須在抵達前或抵達后12小時內向所在地社區(嘎查村)、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按規定執行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各項防控要求,7日內不聚餐、不聚會、不前往人群密集場所。(記者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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