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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監督:向“干預案件”說不

2021年12月20日08:51 | 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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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以來,自治區公安廳探索運用智能化監督手段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推動全區公安機關頑瘴痼疾整治,成效顯著。  

  為嚴格落實司法“三個規定”(即《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自治區公安廳將“三個規定”的直報功能模塊嵌入執法辦案系統,實現了每案必錄、逢問必錄、全程留痕、跨級直報。全區公安機關通過自治區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台辦理的所有刑事、行政案件,在進入立案偵查、提請批捕、審查起訴、行政處罰、採取變更強硬措施等16個關鍵環節時,會自動觸發公安部直報系統,辦案民警、法制審核民警和審批領導均須強制填報,從辦理環節和參與人員等多角度全方位打造“三個規定”質保系統。

  12月14日19時53分,轄區居民李某到阿拉善右旗公安局報案求助:自己被冒充抖音客服的人電話詐騙55萬余元。該局反詐中心民警那日蘇登陸自治區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台接辦該案件時,頁面自動彈出了《干預插手過問案件情況登記表》,他在“是否存在干預案件情況”選項后鄭重地勾選了“否”。“如果出現干預案件情況,就必須對干預插手過問案件的人員情況進行如實填寫,做到有據可查,守住底線。”在那日蘇看來,如實記錄已成為每一位辦案民警的行動自覺。“我局今年受理的116起刑事案件,全部填寫了干預插手過問案件情況登記表。”

  據自治區公安廳法制總隊副總隊長李昕介紹,全區各地公安民警使用同一功能、統一界面、統一流程的直報系統,數據直接報送至公安部數據庫,自治區公安廳無查詢界面。“無中間流轉環節,無本地留存數據,通過技術手段嚴格控制知悉范圍,打消了民警填報的顧慮。”截至目前,內蒙古已向公安部上報十幾萬條數據,受到了公安部的通報表揚。

  為有效監督警情流失和交管部門受立案工作,自治區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台與110接報警系統、交警“六合一”平台成功對接,並增設執法巡查電子系統,在受立案、強制措施、審核審批等方面設置100多個風險預警點,有效整治了“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問題。

  為解決“案卷丟失和涉案財物保管”問題,全區公安機關構建起“自治區公安廳案件管理中心+盟市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旗縣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基層所隊案管組”四級監督管理體系,給案件管理機構安上“眼睛”、裝上“耳朵”。通過對現場執法音視頻和在處警情、在辦案件、在管場所、在手人員、在控財務、在組卷宗等執法要素的全流程、閉環式、可回溯監督管理,做到有問題及時發現、預警在先、閉環處理,進一步提升了執法規范化水平。(記者 陳春艷)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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