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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哈爾濱市入呼和浩特人員管控工作的公告

(2021年第57號)

2021年12月06日09:39 |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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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4日8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已有13個中風險地區,為扎實推進呼和浩特市“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常態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結合呼和浩特市實際,公告如下:

一、2021年11月26日以來有哈爾濱市旅居史的人員,要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酒店報備,配合各旗縣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落實排查、隔離管控、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措施。中、高風險地區來(返)呼人員一律落實14天居家(集中)隔離管理。

二、所有哈爾濱市來(返)呼人員需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乘坐飛機、火車、長途客車來(返)呼人員無法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的,要配合“一場兩站”核酸採樣點進行採樣檢測,並向屬地旗縣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報備,由屬地在12小時內完成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后,方可有序流動。

三、因瞞報、虛報或未按規定落實防控措施,引發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后果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追責和處罰,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鑒於國內多城市出現新冠肺炎本土病例,近期如無必要,應避免前往出現本土疫情的城市和地區旅游、出差、探親訪友,如必須前往要做好防護措施﹔返呼前,要提前向單位和轄區報備,按相關要求落實管控措施。

五、廣大市民要充分認識當前疫情的復雜形勢,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減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動。要做好個人防護,科學規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以及在人群聚集場所活動時必須佩戴口罩。在日常生活中繼續保持“一米線”、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噴嚏時用紙巾或肘袖遮擋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咨詢電話:

呼和浩特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6627106

新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賽罕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1年12月4日

(責編:孟佳澍、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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