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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首张消防“委托执法”罚单落地生效

2023年03月21日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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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是不可以用推拉门的,万一发生火情会影响人员疏散,这个法律有明文规定。”3月14日,大沁他拉镇综合执法局人员在例行消防安全巡查时发现辖区一家饭店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向该饭店经营者送达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下发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这也是奈曼旗自2022年11月实行全域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工作后的第一张罚单,也是内蒙古自治区推广消防行政委托执法工作的首张罚单。

“消防行政执法委托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满足社会需求,但是要将制度完美落地还需要完善的制度保证和规范的流程。”为此,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长薛光磊多次组织调研,与奈曼旗司法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座谈研讨,逐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执法体系。将全旗160余名基层执法人员纳入“委托执法”执行者,并进行司法备案。

2022年11月,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举行奈曼旗全域消防行政执法委托集中签约仪式,与全旗14个苏木乡镇签订《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标志着奈曼旗乡镇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工作落地。

综合执法局人员检查临街商铺消防安全

综合执法局人员检查临街商铺消防安全

“临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重点要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配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电气线路敷设等等方面……”在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上,消防监督员向行政执法人员讲授消防隐患排查要点、如何填写法律文书以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为提高“委托执法”工作成效,消防大队组建由执法监督员、辅助执法文员组成的教学组,定期对全旗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随着基层火灾防控 奈曼旗不断探索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2022年3月,肩负着基层消防治理、安全巡查、消防宣传职能的16个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全部揭牌,如今消防‘委托执法’队伍的全面铺开,是对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有责无权的一个补充,实现了消防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长薛光磊说。(郑文雅)

来源: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编:齐浩男、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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