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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金融助企纾困解难 多点发力“雪中送炭”

2022年10月31日19:41 | 来源:包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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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包头市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2022年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包头市金融办就包头市金融助力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通报。

记者了解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金融办出台一系列金融政策,以有效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影响,促进企业高效、精准获得纾困解难、持续发展的政策服务支持。

一是给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10月份当月贷款利息补贴。

申报范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申报条件:注册地和经营地在本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近日复工复产且不裁员、不减员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性存量贷款债权方为本市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申报流程:各债权银行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请表、营业执照、贷款合同、票据等资料进行初审,将审核通过后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及相关资料向属地旗县区金融主管部门推送进行复审,由旗县区金融主管部门形成总体申报文件推送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研究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发放补贴资金。

二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与借款的商业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协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的,存续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消费贷款等,可协商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延期的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同时,市金融办要求银行对因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灵活采取展期、借新还旧、调整还款方式等措施,帮助做好资金接续,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三是全力保障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的信贷供给。

要求各金融机构将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列入重点保障范围,扩大信贷规模,及时满足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合理、有效信贷需求。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贷款本金和利息逾期容忍度。

鼓励驻包银行机构对重点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对因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企业,通过延后计息、给予贷款减息、免收罚息和复利等方式,减轻还息压力。

比如,农发行包头分行对疫情发生以后新发放的贷款利率在现行的基础上最高给予0.8%的利率优惠。蒙商银行对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下调贷款利率、调整结息频率,年利率最低可至3.65%。工商银行包头分行取消小微企业贷款抵押费、公证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招商银行包头分行对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下降0.4%,年利率最低可至3.85%。渤海银行包头分行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的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年利率最低可至4.4%,同时针对全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公立医院,采取免担保的方式投放信用贷款,利率下调0.5%。金谷农商银行包头分行针对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在现行利率基础上最高可下调1%。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以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等相关支持政策,将督促承办银行全力配合抓好落实,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记者 赵遐)

(责编:赵梦月、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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