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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购房均有补贴!呼和浩特推出“人才政策10条”配套政策

2022年06月17日20:31 |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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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呼和浩特6月17日电(富丽娟、实习生常烨)6月17日,呼和浩特市召开了“人才政策10条”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实习生常烨摄

会上,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兰军围绕租购房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政策等三个方面作了介绍。

一是关于租购房补贴政策。

租房补贴范围及标准是:2019年6月22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3个月、在呼和浩特市无房且租房居住(租房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2022年6月23日)等条件后,可申请租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月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补贴。

购房补贴范围及标准是:2016年6月22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呼和浩特市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1年以上、2021年6月22日后首次在呼和浩特市购房等条件后,可申请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首次在呼和浩特市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贴。

6月24日,呼和浩特市将开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受理时间为6月24日-7月24日,申请人可登陆丁香扎根APP或到呼市人社局提交要件。市人社局将与市住建局联合对租购房补贴的申领进行审核认定。

二是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在创业方面,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范围及标准是:对在呼和浩特市地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可申请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600万元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业项目,可免除反担保要求。

市四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市人社局2楼大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旗(县)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创业地所在旗(县)就业服务部门申请。

在就业方面,“六大产业集群"企业新引进人才一次性人才奖励范围及标准是:全市“六大产业集群”规上企业新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人才奖励,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企业吸纳大学生奖励范围及标准是:中小微企业招聘应届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满12个月社保的,可申请吸纳大学生奖励,每新招聘1人给予企业2000元奖励。

三是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政策。

《实施办法》提出对新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奖励政策。

受理范围及奖励标准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可申请10万元建站补助,上述政策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通知发文后予以兑现发放;对于在站期间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开发任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博士后所在企业携带申请落实建站补助报告、建站补助经费申请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携带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补贴审批表、花名册、进站备案证明、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向市人社局提交申请进行办理。

据悉,根据《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和市政府人才工作部署,呼和浩特市还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科技创新领域配套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吸引高端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共包含五类人才项目,具体支持方向和资助标准如下:

一是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旨在以更大力度吸引国内顶尖人才和各类领军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方式及对其实施科研项目的综合评价,刚性引才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资助,柔性引才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并可计提绩效支出奖励个人。

申报条件:刚性引进人才应在呼和浩特市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柔性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聘用协议等。

二是“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项目。“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项目旨在以呼和浩特市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支持对象,鼓励其吸引区内外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等优势资源组建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根据对联合体实施科研项目及建设方案的综合评价,对支持建设的创新联合体,每个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

申报条件:在呼和浩特企业(理事长单位)牵头高校、科研院所、金融单位等组建的联合体,联合体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及建设方案,成员不少于5家,签定不少于三年的合作协议。

三是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项目旨在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呼和浩特市设立高端研发机构,根据对合作共建研究院建设方案及实施科研项目的综合评价,合作期内每年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并免费提供研发办公场地。

申报条件:该高校或院所应已与市政府签定合作协议,研究院具有在呼和浩特市独立法人资格,派驻来呼和浩特市研发人员不少于总人数1/4,且8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合作期内至少有15项成果在呼和浩特市落地实现产业化,并为呼和浩特市培育1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

四是“人才飞地”项目。“人才飞地”项目旨在支持企业在区外人才技术密集地区建立各类孵化平台载体,并促成孵化研发的成果和项目在呼和浩特市转化。根据“人才飞地”孵化研发的成果和项目在呼和浩特市转化绩效,给予建立单位50-1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人才飞地设立满1年,有固定办公科研场所、稳定经费来源和团队,有与呼和浩特市产业关联的孵化项目和成果且在呼和浩特市转化。

五是评选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旨在选拔奖励具有领头雁作用、对呼和浩特市做出贡献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激发人才活力。根据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施的科研项目、取得科技成果和经营业绩的综合评价,对获选人才个人,每人奖励10万元,对获选团队,每个奖励20万元。

申报条件:人才近三年应取得一定的科技成果、其成果对呼和浩特市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或为创办企业中自然人股东且有创业成效;人才所属企业须在呼和浩特市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年均缴税50万元以上。

科技创新领域各类人才项目拟于6月24日正式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在呼和浩特科技局官方网站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本年度各类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50日。登录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人才10条科技创新领域项目申报系统” 进行网络申报。

(责编:刘泽、白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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