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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职能定位 深化政治巡视 扎实推进新时代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综述

2022年01月14日09:29 |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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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深入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进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彰显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扎实完成全覆盖任务

这一年,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全年三轮巡视共发现问题2035个,移交立行立改事项138个。

——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坚持常专结合方式,在巡视25个单位、7个开发区的同时,对监狱系统开展专项监督,全面完成全覆盖任务。

——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十轮巡视创新运用提级方式,巡视了自治区国资委和区直有关部门主管的20个国企,发现了一批监管责任缺失、内部管理混乱、廉洁风险突出、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有力传导了震慑效应、巩固了全覆盖成果。

——十届自治区党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属粮库监督检查的同时,指导巡视组派出4个小分队下沉基层代储库点延伸了解,注重联动监督、快查快交,掌握了一批突出问题、移交了一批问题线索。

深入推进上下联动,提升市县巡察工作质效

这一年,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具体措施》,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任务统筹、成果运用、贯通融合等10个方面细化了22条落实举措。

——围绕供销合作社系统和粮食购销领域,组织开展上下联动监督,统一制定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工作方案,12个盟市同步对229个本级及所属旗县(市、区)涉粮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组成6个指导督导组,采用“一托二”方式,对盟市巡察工作开展现场指导督导,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全流程“嵌入式”跟进,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开展。

——盟市、旗县(市、区)委紧扣“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实现有型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全年共巡察党组织580个,发现问题1.14万个。

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这一年,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对接协作,每轮巡视反馈后,共同做好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方案把关、进展调度、报告审核,全程抓紧抓实巡视整改。

——协同自治区纪委监委组成3个巡视整改专项督导组,对第八轮、第九轮巡视的3个政法单位、7个开发区和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116个问题再次进行反馈,持续督促逐条逐项研究解决,推动清仓见底。

——对2017年至2020年的8轮巡视整改进行集中起底,全面梳理了239个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对中长期整改事项持续跟进。据统计,前九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率达到96%,督促制定措施4.1万余条、完善制度9400余项。

加强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巡视综合监督平台作用

这一年,坚持系统观念,把整合监督资源和力量作为提升巡视质量的重要方式,充分发挥巡视综合平台作用,切实形成了监督合力。

——落实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流程导图,在巡前沟通情况、巡中支持保障、巡后移交反馈整改等环节,全年向自治区纪委监委移交信访件1304件、书记点人点事问题和追责问责问题387个、反馈意见104份。

——深化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协作配合,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综合监督效应明显增强。

——密切与协作成员单位的沟通配合,自治区信访局、审计厅、国资委等单位提供有关情况143次,在共享监督资源中取得了“1+1>2”的效果;与审计厅实行“巡审联动”,把业务审计与政治监督结合起来,相互印证、成果共用。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彻融合的要求,建立《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与自治区党委保密办公工作对接协调机制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与自治区财政厅协作机制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与自治区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记者 白丹 通讯员 塔那)

(责编:刘泽、张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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