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委常委会会议召开 郭玉峰主持
12月29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全市2021年经济运行情况和2022年经济工作安排建议的汇报,决定召开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受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孟宪东委托,市委副书记、市长郭玉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指示,就深化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党内法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牢固树立执规是本职、执规不力是失职的理念,自觉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压紧执行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党内法规在通辽市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把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准确理解把握明年全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把形势吃透、把大局看准、把重点把住,切实以自治区党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快通辽跨越追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步伐。要全面对照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通辽市发展的目标任务、厘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系统谋划2022年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招商引资、重点领域改革等工作。要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民生保障等岁末年初工作的同时,一刻也不停地抓招商引资,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强力推进争资立项,做到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稳”“开门红”。
会议听取了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筹备情况汇报,研究了《通辽市委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会议决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于12月31日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经济工作,讨论审议市委有关文件。(记者 赵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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