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双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张聿修摄
人民网呼和浩特9月18日电(张聿修)9月1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双减”工作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冯晔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组织全系统协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冯晔介绍,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培训机构登记,对于已经登记的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依法做好变更和注销登记。对于非学科类的营利性培训机构,将根据主管部门明确的分类审批标准,按照“先证后照”的原则依法做好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
同时,强化价格监管。严格执行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严肃查处价格欺诈行为;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执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严肃查处各类虚假宣传行为。
强化广告监管。加大对传统媒体、新媒体、电商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广告位、广告牌的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和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文具、教具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行为。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推行《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
此外,强化信用监管。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属地主管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根据排查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校外培训机构,通报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排查中发现的经营范围含“教育咨询”的市场主体从事培训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目前,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价格、不正当竞争、广告违法案件25件,查处违反合同行政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机构14个,排查经营范围里含有“教育咨询”等内容的市场主体 3049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441户,查处无照经营校外培训机构27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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