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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金海路高架桥部分路段实行交通分流管理

2021年08月04日09:29 |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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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记者从市交管支队了解到,金海路高架桥部分路段已经开始实施交通分流,为确保金海路高架桥部分路段交通分流期间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即日起,呼和浩特市交管部门对分流路段实施交通管理。

据了解,分流路段为:金海路高架桥主线,金三道至金十道路段东西双向分流,长度4公里。通行规定为: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悬挂教练车号牌的车辆在金海路高架桥主道通行。19座以下客运车辆(含)允许在金海路高架桥主道通行;19座以上(不含)客运车辆禁止驶入金海路高架桥主道,只允许在金海路高架桥辅道通行。残疾人代步轮椅车禁止驶入金海路高架桥主道。行人、非机动车禁止进入金海路高架桥主道。货运车辆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关于货运车辆实行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通行。机动车在金海路高架桥主道内行驶,不得超过道路建设单位设计标明的最高时速60公里/小时,限高3.5米。全天24小时分流通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限制,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应按金海路高架桥通行规定通行;洒水车、清扫车、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含园林作业车)在金海路高架桥主道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标准。如养护、作业长时间占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时,应事先征得公安交管部门同意,做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社会车辆应在确保通行安全前提下,减速避让;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采取临时封闭道路等交通管理措施。

同时,交管部门将根据交通流量变化情况、道路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适时调整金海路高架桥通行管理措施。市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金海路高架桥属在建道路,目前标志、标线等交通基础设施正在完善过程中,望社会车辆减速慢行,确保通行安全。(记者 刘军)

(责编:孟佳澍、张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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