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公安廳:全區經濟犯罪立案共3800余起 挽回經濟損失3.5億余元
人民網呼和浩特5月13日電 (記者 張雪冬)5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召開“5·15”經偵宣傳日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對2024年以來全區公安機關在打擊防范經濟犯罪和護航經濟發展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進行了通報。

發布會現場。人民網記者 張雪冬攝
據發布會消息,2024年以來,全區經濟犯罪立案共3800余起,挽回經濟損失3.5億余元。
據介紹,2024年內蒙古公安經偵部門立足主責主業,以“雲端”主戰模式為核心,針對保險詐騙、涉稅犯罪、非法集資、傳銷、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等突出問題,組織開展系列專項行動,成功偵破了一批群眾關注、社會影響惡劣的大要案件。
為更好服務保障“五大任務”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內蒙古公安經偵部門創新實施統計監測、分析研判、警企協作、復盤提煉、專項打擊“五步走”路徑,建立“五大任務”領域經偵打擊統計監測體系,2024年共偵辦“五大任務”領域經濟犯罪案件600余起。
在打擊犯罪的同時,公安機關始終緊盯內蒙古經濟產業特點和風險隱患易發領域,會同相關單位研判領域態勢,全區共發出“兩書一單”130余篇,著力堵塞管理漏洞。
為從源頭壓降犯罪發案率,全區經偵部門堅持預防為主、宣防結合,圍繞“5·15”經偵宣傳日等重要節點,常態化發布防范提示,積極開展警企互動和普法宣傳,不斷提升人民群眾識別經濟犯罪的意識與能力。
在嚴格規范執法方面,內蒙古公安經偵部門持續完善執法監督機制。依托“經偵執法監督管理平台”,公安機關向盟市推送風險案件線索3100余條,動態監測案件質量,嚴格控制“挂案”增量、逐步減少存量。與此同時,超期案件同比下降30%,新增“挂案”減少26%,顯著提升經偵辦案質效。為進一步規范跨省辦案協作,內蒙古公安機關嚴格落實公安部相關指引,細化工作流程,並在全區建立覆蓋至旗縣的經偵案管工作機制,確保案件辦理高效公正、透明規范。“陽光凍結”機制的推行,實現了對涉案資金凍結的全流程監督,最大限度避免執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企業和群眾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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