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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開放餐飲場所堂食服務 用餐人數不超過接待能力的50%

2022年03月31日18:10 | 來源:人民網-內蒙古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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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呼和浩特3月31日電(趙夢月)3月31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公告,為進一步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有序恢復餐飲經營活動,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全市在低風險區域內有序開放餐飲場所堂食服務,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餐飲服務單位恢復堂食前要對營業場所、設備設施、餐飲具等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殺消毒。及時清理庫存,過期、腐敗變質、自制加工的半成品等有安全隱患的食品立即銷毀,不得使用,並保存消殺、銷毀記錄。

二、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首次恢復堂食時,從業人員需持有效健康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上崗﹔做好從業人員健康監測,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戴口罩、戴手套、測溫、掃碼”等防控措施,確保食品及人員安全。

三、餐飲服務單位要在入口處顯著位置張貼本店的“青城碼”,嚴格落實消費者體溫測量、佩戴口罩和查驗“青城碼”等防控措施。消費者必須佩戴口罩、持本店的“青城碼”、測溫正常后方可進店消費,“青城碼”為黃碼、紅碼人員禁止入內並向屬地疫情指揮部報告。

四、嚴格控制就餐人數,在店內外候餐區、取餐區、結賬區等人員易聚集區域劃設“一米線”,嚴格控制人流密度,提倡顧客預約和非接觸式點餐、結賬。就餐人員保持距離,長條桌同排顧客隔位就坐,對面錯位相坐﹔圓桌顧客隔位就坐,餐飲場所實際用餐人員數量不超過接待能力的50%。推廣分餐制且提供公筷公勺,不具備分餐制的必須給每桌客人提供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感染。

五、餐飲服務單位每日按規定對經營場所進行消殺,高頻次做好收銀台、電梯、公共衛生間等公用設備設施和門把手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

六、按照“紅事緩辦、喪事簡辦,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的原則,暫不得舉辦宴會、慶典、會議等聚集性用餐。

七、行業監管部門要嚴把行業管理關,督促檢查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第一次發現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予以口頭警告,第二次發現的要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第三次發現的立即責令關停整頓。對落實防控措施不力,造成疫情輸入、傳播、擴散等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八、本公告自4月1日起執行,后續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

(責編:趙夢月、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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