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內蒙古頻道>>要聞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內黨發〔2018〕23號文件有關政策執行時限的通知

2022年01月23日13:07 | 來源:內蒙古新聞網
小字號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調整內黨發〔2018〕23號文件有關政策執行時限的通知,全文如下:

經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同意,決定將《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內黨發〔2018〕23號)第一條第一款中稅收優惠政策(印花稅除外)執行時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責編:劉澤、張雪冬)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