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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四措並舉 讓先進典型“立”起來

2021年12月13日15:05 | 來源:平安內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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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通過建立健全常態長效、上下聯動、部門協同的典型選樹培育和宣傳推介機制,挖掘、培樹一批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廣泛群眾基礎、強烈感召力的先進典型,樹立公安典型品牌,使廣大公安民警輔警學有榜樣、做有標尺、干有方向。

注重頂層設計,打好“底子”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把典型選樹作為政治建警的重要抓手,強化典型培樹制度化建設。自治區公安廳出台進一步加強典型選樹工作的意見,確定指導思想、選樹原則、選樹標准、選樹范圍、選樹方法和保障措施,明確各級領導班子的主體責任和政工部門、用人部門的培育責任,逐級制定培養計劃和成長路線,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配合抓、職能部門具體抓的工作格局,切實抓好先進典型的發現、培養、選樹、推薦和宣傳等重點環節,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同時,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做好典型培育規劃,穩妥把握典型宣傳推介的時、度、效。“加強典型實戰鍛煉,將先進典型放到重點專項工作中去磨煉,不斷積累經驗、增長才干,確保典型過得硬、叫得響。”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王斌表示,通過樹立有為才有位的用人導向,堅持在選人用人上向先進典型傾斜,真正將民警典型優勢轉化為職業生涯的發展優勢,引導全體民警勇於擔當、爭先創優。

注重緊貼一線,樹好“苗子”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把選樹和培育結合起來,拓寬典型來源渠道,在基層一線發現典型,在處置突發事件、完成急難險重任務的危急時刻發現典型,在日常工作和隊伍管理中發現典型,分類選樹不同專業領域、不同年齡層次的典型,規范典型聯系制度和先進典型個人檔案,不定期開展談心交流活動,主要領導聯系重大典型、部門同志聯系一般典型,實時掌握典型的思想動態、工作業績、家庭情況等,幫助功模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減少其后顧之憂。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負責典型培樹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先進典型確定后,指定專門人員作為培樹活動聯絡員,對選樹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跟蹤培育,重點做好先進典型事跡材料編寫工作,深入挖掘動人故事和感人細節,努力把先進人物寫活,把先進事跡寫實,把先進經驗寫透,使先進典型鮮活生動、“亮點”更亮、影響更大,讓先進典型“立”起來。

注重深化宣傳,叫響“牌子”

2019年開始,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聯合區黨委宣傳部、文明辦等單位開展了“感動北疆·最美警察”宣傳推薦活動,通過盟市推薦、材料審核、現場評審、年終揭曉等常態化推選模式,將典型選樹工作做在經常、嚴在日常,持續打造典型選樹“最美”品牌。目前,已有52名民警被評為“感動北疆·最美警察”,今年又在此基礎上推出“感動北疆·最美輔警”。

同時,為更好展示“感動北疆·最美警察”品牌形象,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還在入選的“最美警察”中優中選優,推薦參評全國“最美基層民警”。2020年,巴彥淖爾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甘其毛都口岸大隊斯日古楞獲得全國“最美基層民警”稱號﹔2019年,大興安嶺森林公安局北部原始林區分局恩和哈達派出所二級警長劉安獲提名獎。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堅持把典型培樹作為推動中心工作的“助推器”,策劃英模領學黨史、公安主播說英模等專題,發揮電視、報紙、網絡等宣傳主渠道作用,並第一時間宣傳發布,讓先進典型走出警營、進入尋常百姓家,讓群眾切實感受到典型就在身邊,潛移默化傳遞典型精神。

注重加強外聯,拓展“路子”

12月4日,2021年度內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揭曉,《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頒布實施等三個事件入選內蒙古“十大法治事件”﹔劉安及包頭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李建國、呼和浩特邊檢站邊防檢查處副處長那森獲評內蒙古“十佳法治人物”。

為使公安先進典型“出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主動對接黨委政府,主動匯報展示先進典型形象,最大限度爭取支持,積極向自治區黨委政府推薦全國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國優秀公務員、先進工作者等。

2020年,在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達拉特旗公安局民警蘇玉平、烏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劉建平被評為全國先進工作者。此外,趙永前、寶音德力格爾、劉安榮獲自治區“北疆楷模”稱號,烏蘭浩特市公安局王智勇等家庭榮獲全區“最美家庭”稱號,另有7名民警榮獲“感動內蒙古人物”、內蒙古“十佳法治人物”稱號。(唐建權)

(責編:劉澤、張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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