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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轉發《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司法廳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2021年10月14日08:42 | 來源:人民網-內蒙古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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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轉發《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司法廳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全文如下: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扎實做好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精神,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法治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法治宣傳教育機制,構建法治宣傳教育體系,促進提高全民法治素養和社會文明程度,努力使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准則,為建設亮麗內蒙古、共圓偉大中國夢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民法治意識進一步增強,公民對法律法規的知曉度、法治精神的認同度、法治實踐的參與度明顯提升,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深入推進,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顯著改善﹔制度完備、實施精准、評價科學、責任落實的全民普法工作體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民普法全過程各方面,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

——堅持圍繞中心。緊緊圍繞服務自治區“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牢牢立足“兩個屏障”、“兩個基地”和“一個橋頭堡”的戰略定位,突出普法重點,創新普法內容,增強普法實效。

——堅持服務人民。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導向,適應人民向往美好生活法治需求,推進法治宣傳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使普法更接地氣、更為群眾喜聞樂見。

——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全局性謀劃、整體性布局,堅持全民普法與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一體推進,把普法融入法治內蒙古建設全過程。

二、突出普法重點內容

(一)突出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法治宣傳教育重要任務,引導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群眾深刻認識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全面領會“十一個堅持”的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列入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重點課程,納入高校法治理論教學體系。督促指導各級法治工作部門開展全戰線、全覆蓋的培訓輪訓,不斷深化思想認識、筑牢理論根基。組建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隊深入基層開展宣傳宣講,發揮好媒體普法平台和各類基層普法陣地作用,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堅決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中國建設的部署要求落細落實,切實把學習成效轉化為推進法治內蒙古建設的生動實踐。

(二)突出宣傳憲法。深入持久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結合“12·4”國家憲法日開展好“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推動憲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闡釋好新時代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內涵和意義,不斷強化全社會對憲法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情感認同。加強國旗法、國歌法、國徽法等憲法相關法的學習宣傳。加強憲法實施案例宣傳。建設憲法學習宣傳陣地,實現憲法宣傳教育有形有效覆蓋。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推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恪守憲法原則、履行憲法使命、捍衛憲法權威。在新市民儀式、青少年成人儀式和學生畢業儀式等活動中設置禮敬憲法環節。

(三)突出宣傳民法典。廣泛深入開展民法典宣傳活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大力宣傳民法典重要地位和重大意義,大力宣傳民法典鮮明特色和時代精神,大力宣傳民法典精神追求和價值取向,大力宣傳民法典總則編和各分編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傳播好民法典關於民事活動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闡釋好民法典關於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解讀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將民法典作為法治工作人員教育培訓的必學內容,認真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推動各級黨政機關帶頭學習宣傳民法典,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水平。在中小學設立民法典知識課程,確保在校學生都能得到民法典基本知識教育。扎實開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活動,通過舉辦專題公益普法講座、開展知識競賽、制作播出公益廣告等形式,努力讓群眾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學會運用民法典。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民法典公園。

(四)深入宣傳與推動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圍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科技興蒙”行動深入實施。圍繞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堅持集中集聚集約發展,大力宣傳城鄉建設、鄉村振興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形成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國土空間布局和區域經濟布局。圍繞構建多元發展、多極支撐的綠色特色優勢現代產業體系,大力宣傳能源、農林牧漁、文化旅游、交通運輸、電子商務等方面法律法規,推動建設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圍繞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大力宣傳產權保護、市場監管、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形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五)深入宣傳與筑牢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圍繞鞏固和發展民族團結大局,大力宣傳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及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深化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全區民族政策宣傳月”、“民族法治宣傳周”主題宣傳活動,切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圍繞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大力宣傳國家安全法、反分裂國家法、國防法、反恐怖主義法、生物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組織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活動,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風險防控能力。圍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大力宣傳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食品藥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圍繞維護社會穩定,大力宣傳掃黑除惡、毒品預防、社區管理服務、勞動保障、防治家庭暴力、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法律法規,開展經常性法治宣傳教育,依法保障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寧。

(六)深入宣傳與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圍繞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大力宣傳森林草原、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自然保護區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構建全域生態安全格局。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大力宣傳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圍繞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大力宣傳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綠色產業、綠色企業、綠色園區發展。圍繞強化資源高效利用,大力宣傳土地管理、節約能源、礦產資源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資源全面節約、循環利用。

(七)深入宣傳與建設我國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圍繞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大力宣傳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外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和全面參與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編寫涉外法治宣傳資料,重點加強對俄羅斯、蒙古國法律研究,做好我境外企業、機構和人員當地法律宣傳工作。加強對在內蒙古外國人的法治宣傳,引導其遵守我國法律,保障其合法權益。

(八)深入宣傳黨內法規。以黨章、准則、條例等為重點,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注重黨內法規宣傳同法律法規宣傳的銜接協調,促進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常態化、制度化。突出學習宣傳黨章,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尊崇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大力宣傳廉潔自律准則、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引導黨員干部增強黨規黨紀意識,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學習掌握黨內法規情況作為合格黨員基本要求,列入黨組織“三會一課”內容,在考核黨員、干部時注意了解相關情況,促進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常態化、制度化。

三、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一)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體系。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必訓內容,健全日常學法制度,完善考核評估機制,不斷增強國家工作人員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查、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領導干部旁聽庭審等制度,推動領導干部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職述法制度。加強基層行政執法人員法治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開展嘎查村(社區)“兩委”干部法治培訓,提高基層干部依法辦事意識和依法治理能力。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

(二)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將法治教育融入學校教育各個階段,引導青少年從小養成尊法守法習慣。加強法治教育師資培養,配齊配強法治課教師、法治輔導員隊伍,5年內對所有道德與法治課教師進行1次輪訓。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推廣法治實踐教學和案例教學。深入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學習宣傳。完善政府、司法機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參與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形成校內校外、課內課外、網上網下相結合的法治教育合力。持續舉辦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憲法晨讀”、青少年網上學法用法等活動。將法治教育納入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整體框架,扎實開展以憲法教育為核心的法治教育,充分發揮法學院系作用,積極探索參與式、實踐式教育,切實增強法治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

(三)把法治教育納入社會教育體系。實施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引導公民強化規則意識、維護公序良俗,理性表達訴求,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持續開展“法律進農村牧區”、“法律進社區”活動,加大對嘎查村(居)民的普法宣傳力度,實施鄉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管理及從業人員法治教育,促進依法誠信經營管理。根據婦女、老年人、殘疾人、農民工等群體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其依法維權意識和能力。把公民法治素養基本要求融入文明創建、法治示范創建和平安建設活動。大力宣傳崇法向善、堅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建立健全對守法行為的正向激勵制度和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養與誠信建設相銜接,落實信用獎懲和信用修復機制。

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

(一)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把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和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利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一站式”矛盾糾紛化解中心、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場所,因地制宜建設法治文化陣地,擴大覆蓋面,增強實用性,提高利用率。積極運用公共活動場所電子顯示屏,動態推送法治宣傳教育內容。加強基層單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設法治“微景觀”。著力提升市縣法治文化陣地建設質量,推動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到2025年,在依托現有各種文化陣地的基礎上,基本實現每個旗縣(市、區)至少有一個法治文化主題公園(廣場),每個嘎查村(社區)至少有一個法治文化宣傳欄(長廊)。加強全區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發揮其在法治文化陣地建設中的引領和示范作用。

(二)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法治文藝。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健全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供給模式,推動法治元素融入各藝術門類創作,推出一批優秀法治文藝精品力作。加強與各類媒體、互聯網平台及社會組織合作,打造法治文化傳播品牌欄目、節目和工作室。完善優秀法治文化作品鼓勵支持政策,加大法治文藝精品扶持力度,促進法治文化作品創作和傳播。建立全區法治文化作品庫,推動法治文化數字化建設,定期在商圈、園區、社區等開展法治文化視頻展播。實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組織青年普法志願者、法治文藝團體開展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打造“法治烏蘭牧騎”普法品牌,推進網上“法治烏蘭牧騎”建設,開展“法治烏蘭牧騎”進邊關活動,完善“法治烏蘭牧騎”深入基層“送文化”工作機制。

(三)弘揚中華法系優秀思想和理念。深入挖掘民為邦本、禮法並用、以和為貴、明德慎罰、執法如山等中華傳統法律文化精華,加強研究闡發、公共普及、傳承運用,推動實現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弘揚善良風俗、家規家訓中的優秀法治內容,把不違反法律、不違背公序良俗作為家風家教的重要內容。利用好內蒙古紅色文化資源,加強紅色法治文化保護、宣傳、傳承。

五、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

(一)加強城鄉基層依法治理。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開展法治鄉村創建活動,提高“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區)”創建質量。開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題實踐活動,培育農村牧區學法用法示范戶,建設模范守法家庭。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完善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落實“一嘎查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健全嘎查村(社區)法律顧問有效發揮作用的機制。注重發揮村規民約、公序良俗、家庭家教家風等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將法治元素融入居民公約、村規民約等社會規范,推動嘎查村(居)民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規范。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加強對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嘎查村(社區)等區域治理中法治狀況的研究評估。

(二)深化依法治校。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體系,規范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活動,提升依法辦校、依法執教的意識和能力,切實保障師生合法權益。加強學校法治文化建設,注重在校園宣傳欄、黑板報等文化載體中融入法治元素,宣傳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常態化開展以案釋法、以案普法、專題法治講座等活動,加強防范校園欺凌、性侵害、校園貸等方面法治教育。開展“法治示范校園”創建。深化學校及周邊環境依法治理,依法打擊擾亂校園正常秩序的違法行為。

(三)深化依法治企。將法治作為企業學習重要內容,落實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組織開展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治培訓,提高他們的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能力。完善企業合規管理體系,推動企業落實好法律顧問、公司律師制度,將合規管理融入業務工作全流程各環節,提升企業管理法治化水平。引導企業加強境外經營合規管理。加強企業法治文化建設,增強企業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的法治觀念。編制《企業知識產權法律實用手冊》,鼓勵企業加強知識產權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加強企業合規人才隊伍建設。

(四)深化行業依法治理。推進業務標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規審查到位、防范化解風險及時、法律監督有效的法治化行業治理。推進“法律進網絡”工作,加強全社會網絡法治和網絡素養教育,推動網絡企業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引導廣大網民文明上網、理性表達,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堅持依法治網和以德潤網相結合,加強和創新互聯網內容建設,實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文化新媒體傳播等工程,弘揚時代主旋律和社會正能量。落實網絡安全責任制,依法防范網絡安全風險。

六、提高普法針對性實效性

(一)推進普法與法治實踐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立法,通過公開征求意見、聽証會、論証會、基層立法聯系點等形式暢通社會各方參與立法渠道,建立健全重點法規規章專項宣傳制度和公布時的同步解讀機制。把普法融入執法,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復議等工作中實時開展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充分運用公開開庭、庭審現場直播、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等形式宣講法律。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務,指導法律服務工作者在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調處矛盾糾紛、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處理時加強釋法析理。落實法官、檢察官、行政復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加強對訴訟參與人、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等的法律法規宣傳。開展司法、行政執法典型案例整理編輯工作。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眾進行法律解讀。

(二)充分運用社會力量開展公益普法。注重發揮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在普法中的作用,暢通和規范市場主體、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等參與普法的途徑,發展和規范公益性普法組織,鼓勵社會組織將普法融入公益服務。加強普法講師團建設。加強普法志願隊伍建設,組織、支持退休法官檢察官、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等開展普法志願服務,鼓勵、支持文藝工作者、網絡知名人士等參與普法活動。加強對社會力量開展普法的管理服務、組織引導和政策、資金、項目扶持,完善政府購買、社會投入、公益贊助等相結合的社會普法機制。

(三)充分運用新技術新媒體開展精准普法。注重運用新技術分析不同群體的法治需求,精准推送普法內容,實現定制化、個性化、互動式普法。建設自治區智慧普法平台,積極與全國智慧普法平台、政法機關法治宣傳網絡平台、旗縣以上地方新媒體普法平台對接,強化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及行政規范性文件查詢、法律問題咨詢、典型案例解讀、數據收集分析等功能,增強受眾參與感、體驗感、獲得感。鼓勵公眾創作個性化普法產品,加強對優秀自媒體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導。建立普法典型案例庫。支持律師等法律工作者創作普法短視頻。

七、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推進全民普法和守法擺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科學制定本地區本系統五年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把普法工作納入本地區本系統法治建設總體部署,納入綜合績效考核、平安建設、文明創建等考核評價內容,定期聽取匯報,研究解決普法工作中的難題。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嚴格按照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要求,認真履行普法領導責任,健全完善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制度。

(二)完善制度機制。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人大監督、政協支持、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人民群眾為主體的法治宣傳教育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級普法辦事機構要組織推動、督促指導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自治區黨委直屬機關工委統籌負責自治區直屬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及各人民團體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自治區高校工委、教育廳負責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自治區農牧廳、鄉村振興局牽頭負責農牧民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自治區民政廳負責老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適時修訂《內蒙古自治區法治宣傳教育條例》。

(三)落實普法責任制。完善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制度,明確普法內容、措施和責任。全面推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單位年度履職報告評議制度,5年內實現報告評議全覆蓋。推行“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促進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加強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人員學法用法,加大對管理服務對象的普法力度。推動廣播電視、報紙期刊、互聯網、移動客戶端等媒體承擔公益普法責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頻道、重要時段設置普法專欄專題,針對社會熱點和典型案事件及時開展權威准確的法律解讀。

(四)強化基層基礎。加大對基層司法所開展普法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力度,推動人員、經費、裝備等普法資源向基層一線傾斜,注重將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充實到普法工作一線,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強化各級財政對規劃實施的保障,把普法工作經費列入本級預算,按規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鼓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支持普法工作。強化對普法工作隊伍的系統培訓,5年內對盟市、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普法工作人員輪訓1次。開展法治傳播規律和全民守法規律的基礎理論研究。完善法治宣傳教育專家咨詢制度,建立法治宣傳教育專家庫。

(五)加強評估檢查。健全普法工作評估指標體系,科學合理設定評估參數,引入專家評議、第三方社會滿意度調查等方式,提升評估科學性准確性。開展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和終期總結驗收,強化結果運用。按規定表彰和獎勵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加強日常指導和監督,注重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責任化落實,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落實普法責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門應當發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議書,必要時進行約談,提出整改要求﹔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通報批評,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支持各級人大加強對全民普法工作的監督和專項檢查。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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