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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

2021年09月17日15:16 | 來源:人民網-內蒙古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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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精神,切實做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以下簡稱“雙減”)工作,構建教育良好生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著眼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按照“學生為本、回應關切,依法治理、標本兼治,政府主導、多方聯動,統籌推進、穩步實施”的原則,積極穩妥有序推進“雙減”工作,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實現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1年內有效減輕、3年內成效顯著,切實提升人民群眾教育滿意度。

二、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

1、健全作業管理機制。各級教育部門要完善作業管理細則,“一校一案”指導督促學校制定和落實作業管理辦法,推動形成校長負責、教務部門主抓、年級組統籌、學科組審核、班主任協調、家長配合的作業管理機制。實行作業校內公示制度,分年級公示作業內容構成、預計完成時間等。建立學科組、年級組定期組織學情分析研判制度,確保作業難度不超國家課程標准。合理確定各學科作業比例結構。

2、嚴格控制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家庭書面作業、三至六年級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初中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

3、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發揮作業診斷、鞏固、學情分析等功能,將作業設計納入教研體系,加強教研指導。綜合考慮作業目標、內容、難度、類型、數量等要素,科學設計體現學科特點、適合學生實際的書面作業,系統設計符合年齡特點和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合理設計科學探究、體育鍛煉、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作業,探索布置分層、彈性和個性化作業。堅決克服機械、無效作業,杜絕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4、加強作業完成指導。學校要把指導學生完成作業納入課后服務內容,安排教師指導小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初中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做好面批講解,及時反饋學情。作業必須在課內布置,不得通過手機、互聯網平台布置,不得要求學生線上提交作業。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或學生自批自改作業。把作業設計、作業批改及反饋情況納入教師專業素養和教學實績考核評價內容。

5、科學安排課余時間。學校要引導家長合理安排學生課余生活,除必要的課業學習外不再額外布置其他家庭書面作業,避免校內減負、校外增負。家長要引導學生利用課余時間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開展體育鍛煉、社會實踐、閱讀和文藝等活動,督促學生按時就寢,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引導學生合理使用電子產品,保護視力健康,防止網絡沉迷。寄宿制學校要結合實際,建立學生關愛機制和教師兼任課后服務輔導員制度。

三、實現課后服務擴面提質

6、實現課后服務全覆蓋。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作為解決家長急難愁盼問題的具體舉措,堅持公益性原則,壓實旗縣級政府主體責任、教育部門主管責任和學校直接責任,確保2021年秋季學期開學后實現課后服務市縣全覆蓋、義務教育學校全覆蓋、有需要的學生全覆蓋、工作日全覆蓋。

7、保証課后服務時間。學校要引導學生自願參加課后服務。課后服務時長一般不少於2小時,具體由盟市教育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結束時間不早於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應提供延時托管服務。初中學校可在工作日晚上開設自習班。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實行彈性離校,家長在課后服務期間可自主決定接走學生。學校不得要求學生在課后服務結束前離開學校,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

8、豐富課后服務內容。學校要科學利用校內資源,結合課程改革、教學改革、辦學特色,可以每天安排1小時左右時間組織學生自主學習、自主作業、自主閱讀,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習輔導與答疑﹔根據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組織開展文藝、體育、勞動、閱讀、心理輔導、科普興趣小組及社團活動等綜合素質拓展類活動。不得利用課后服務時間集體補課或講新課。

9、拓展課后服務渠道。課后服務以學校供給為主、以引進資源提供服務為補充,一般由本校教師承擔,可聘請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參與。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與民政、文化和旅游、婦聯、團委、關工委等部門聯動,發揮好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實踐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動場所作用,充實課后服務內容,實現校內外課后服務資源有效銜接、優勢互補。學校不得委托或引進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課后服務﹔校內資源不能滿足學生發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適當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后服務﹔培訓機構由旗縣級教育部門負責組織遴選,公開備選清單供學校選擇,接受社會監督﹔對服務水平低、在校惡意招攬生源、不按規定提供服務、擾亂學校教育教學和招生秩序的機構,應堅決予以退出。

10、提供高質量免費線上學習服務。各級教育部門要充分利用國家和各地教育教學資源平台以及優質學校網絡平台,免費提供高質量專題教育資源和覆蓋各年級各學科的學習資源。各地各校要加大宣傳推廣使用力度,引導學生用好免費線上優質教育資源,組織優秀教師開展免費在線互動交流答疑。

四、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

11、從嚴審批機構。明確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疇,凡涉及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內容的,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體育(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勞動、信息技術教育等按非學科類進行管理。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進行全面排查,並按標准重新辦理線下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証(ICP)。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由自治區體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准,按原有管理體制,嚴格審批。

12、嚴禁學科類培訓機構資本化運作。嚴禁學科類培訓機構上市融資。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並收購、受托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

13、規范培訓服務行為。旗縣級教育部門要健全常態化巡查排查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況及信息,落實“黑白名單”制度。加強對學科類培訓內容的備案、監督和對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的管理,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培訓內容低俗違法、培訓資料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並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校外培訓機構要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和標准,接受監督。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肅查處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14、強化常態運營監管。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涌入培訓機構,培訓機構融資及收費應主要用於培訓業務經營,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線上培訓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合理控制學生連續線上培訓時間。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五、著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15、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堅持教育優先發展,落實旗縣主責,鞏固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積極開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工作。加強學位緊缺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持續提高農村牧區小規模學校和蘇木鄉鎮寄宿制學校辦學水平,加快縮小城鄉、區域、學校間教育水平差距。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發揮優質學校輻射帶動作用,推進“集團化”、“聯盟制”辦學,通過名校辦分校、強校帶弱校、縣域聯盟等模式,統籌校際師資配備,推進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落實學校教育教學、人事管理、經費使用自主權,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

16、規范教育教學秩序。自治區制定各學科課堂教學基本要求,指導學校健全教學管理規程,優化教學方式,強化教學管理,提升課堂教學效率。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准,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推進幼小銜接﹔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做到應教盡教,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提高難度、加快進度,確保學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業質量水平。

17、加強考試管理。規范考試命題管理,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考試成績實行等級制,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按考試成績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各地要加強學業質量監測統籌,防止重復進行,可在小學高年級段或初中一年級組織1次,且隻能採取隨機抽樣監測的方式進行,隨機抽取的學生比例不超過本年級學生總數的30%。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1次期中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按國家和自治區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除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外不得組織任何與升學挂鉤的選拔性考試。禁止搶趕教學進度、提前結課備考。

18、深化招生改革。堅持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推進學區制改革試點,建立健全學位預警機制,實施多校劃片、陽光招生、電腦派位錄取。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堅持以學定考,提升中考命題質量,防止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准的難題,自2022年起,全區中考由自治區統一命題。嚴格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招生政策,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

19、科學實施教育質量評價。把“雙減”工作成效納入縣域和學校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把學生參加課后服務、校外培訓及培訓費用支出減少等情況作為重要評價內容。全面落實國家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質量評價指南,推進義務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嚴禁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學校和教師。

六、強化配套治理

20、強化課后服務保障。各地要根據學生規模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科學合理核定編制,配足配齊教師,禁止有編不補、長期聘用臨時代課教師。各地要完善本地所屬中小學校課后服務經費保障辦法,採取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多種方式保障課后服務經費,根據自治區確定的課后服務收費標准,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課后服務收費標准,有條件的學校應免費提供資源和服務。對經濟困難家庭學生參加課后服務,參照學生資助政策予以減免或補助。課后服務經費主要用於參與課后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考慮教師參與課后服務的因素,把用於教師課后服務補助的經費額度作為增量納入績效工資並設立相應項目,不作為次年正常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對聘請校外人員提供課后服務的,課后服務補助可按勞務費管理。教師參加課后服務表現應作為職稱評聘、表彰獎勵和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參考。

21、促進家校社協同。進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責任,密切家校溝通,創新協同方式,構建協同育人共同體。教育部門要會同團委、婦聯等部門,辦好家長學校,建設家庭教育指導平台,推動社區家庭教育指導中心、服務站點建設,優化家庭教育隊伍建設,引導家長樹立科學育兒觀、成才觀,理性確定孩子成長預期,推動形成減負合力。

22、嚴格教育培訓廣告管控。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理,確保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台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種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

23、強化校外培訓收費監管。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風險管控,對校外培訓機構“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實行挂牌督辦,向社會公布結果。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

七、精心組織實施

24、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雙減”工作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確保落實落地。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由教育部門牽頭的“雙減”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加強工作調度,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黨組織要認真做好教師思想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積極性、創造性。校外培訓機構要加強自身黨建工作,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25、明確部門工作責任。教育部門要抓好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指導學校做好“雙減”有關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做好教師招聘補充、績效工資核定有關工作,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超范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排查整治工作。民政部門要做好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負責對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証書的相關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排查整治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和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廣告、反壟斷等方面監管工作,根據國務院《無証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負責無証無照、有照無証未按核定登記事項及經營活動范圍開展學科類培訓、違規收費、虛假宣傳、違反合同行政監管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機構的排查整治工作,會同教育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其他相關部門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配合,合力抓好落實。

26、開展專項治理。各地要認真實施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點、關鍵環節、薄弱地區、重點對象等,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校外培訓機構超前、超綱培訓,校外培訓機構借學校名義招生、佔用學校辦學資源、辦班收費,校外培訓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中小學及在職教師組織或參與校外有償補課等違規行為。

27、做好試點工作。確定包頭市為自治區“雙減”工作試點地區,其他盟市至少確定1個旗縣(市、區)開展試點。試點盟市、旗縣(市、區)要根據本地實際,在開展高效課堂管理、創新學生作業管理機制、研發中小學基礎性作業設計指南、探索幼小銜接有效途徑、改革教育質量監測和學生評價方式、完善課后服務保障、豐富課后服務內容、創新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方式等方面進行試點,在2021年年底前總結形成可推廣的經驗。

28、強化督促檢查。將落實“雙減”工作情況及實際成效作為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漠視群眾利益專項整治和督查督辦的重要內容。各地要建立舉報平台,公開舉報電話、郵箱,暢通群眾監督舉報途徑,及時處置舉報信息。對措施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地方、部門、學校及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29、維護安全穩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並防范“雙減”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隱患,及時排查重大風險隱患、突發事件苗頭,全面強化信息收集報送、分析研判、預警響應機制,做好應急處突指揮調度工作。要加強政策解讀,及時總結宣傳“雙減”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30、統籌兼顧學前和高中減負工作。各地在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雙減”工作的同時,要統籌做好面向學齡前兒童和普通高中學生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管理,參照中央及本方案有關規定執行。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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