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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房地產遺留項目轉移(分戶)登記的業主盡快辦理轉移(分戶)登記

2021年08月17日09:52 |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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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獲悉,呼和浩特市房地產遺留項目集中辦証工作將於年底結束。屆時,沒有辦理遺留項目不動產登記的,不再享受遺留項目優惠政策及便捷渠道。為此,該中心發布《關於盡快辦理房地產遺留項目轉移(分戶)登記告知書》,希望廣大業主利用好各項優惠政策和便民措施的窗口期,於9月30日前盡快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到就近的不動產服務大廳或遺留項目社區受理點進行辦理,9月30日后,將不再享受綠色通道、限時辦結等各項便利措施。

據了解,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必須經依法登記方發生效力。為切實保護權利人的物權,讓呼和浩特市購房業主都能拿上“紅本本”,市委、市政府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下大力氣推進解決房地產遺留問題,先后出台“以函代証”、“費証分離”、“並聯審批”、出具審查意見等多個支持性文件。目前,呼和浩特市535個房地產遺留項目已完成首次登記(大房本),具備辦理不動產轉移(分戶)登記的條件。為深入解決群眾辦証問題,呼和浩特市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5個服務大廳開設遺留項目受理窗口,設立了40個遺留項目(社區)受理點、15個遺留項目(稅務)受理點,開展“夜市辦”“周末辦”等“十辦”便民舉措加快推進遺留項目辦理。同時,針對開發企業不存在的房地產遺留項目,在辦理遺留項目轉移(分戶)登記時,承諾申請材料齊全的,自完稅后辦理時限壓縮至工作時間內60分鐘辦結發証。

房地產遺留項目不等同於正常項目,往往存在各種不確定因素,在能辦証而因業主自身原因未申請辦証時,極易產生因企業項目存在法律糾紛、注銷或破產等問題又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情況,未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房屋,在法律意義上缺乏對所有人權益的保護。因此,在能辦証的情況下,越早辦証,對廣大業主越有利。

屬於房地產遺留項目的業主,要積極主動聯系產權人(開發企業、機關事業單位、辦事處)提交申請材料﹔各產權人也要積極主動與群眾聯系,以集體件的形式辦理不動產登記。同時,確屬個人無辦理不動產登記意願的住戶,應配合轄區網格員做好確認反饋工作。

若開發企業存在的,業主要積極向開發企業提交申請材料﹔若開發企業不存在的,業主要積極向街道提交申請材料,或自行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

房地產遺留項目轉移(分戶)登記申請材料包括:商品房辦理登記材料,《呼和浩特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房地產遺留項目轉移登記)》,申請人身份証明(包含家庭成員),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經區政府認定的協議),稅費繳納憑証(核稅:購房發票或收據)。經適房辦理登記材料包括:《呼和浩特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房地產遺留項目轉移登記)》,申請人身份証明(包含家庭成員),經備案的經適房網簽合同,稅費繳納憑証(核稅:購房發票或收據)。回遷房辦理登記材料包括:《呼和浩特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房地產遺留項目轉移登記)》,申請人身份証明(包含家庭成員),回遷安置合同(或經區政府認定的協議),稅費繳納憑証(核稅:購房發票或收據、拆遷補償協議)。公有住房房改辦理登記材料包括:《呼和浩特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房地產遺留項目轉移登記)》,申請人身份証明,公有住房房改審批表、估價表、比例界定書、購房協議。(記者 宋向華)

(責編:孟佳澍、張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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