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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四部門聯動——

促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落實落地

2021年08月09日09:22 |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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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及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促進呼和浩特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工作落實落地取得成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近日發出關於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的公告,並向社會公布了專項整治監督舉報方式。

公告內容如下:

一是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從2021年8月1日起,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包括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以及外語(含英語、日語、俄語)培訓機構,一律停止培訓活動並集中開展年檢。

二是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三是嚴肅查處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線上補課收費、組織或參與校外培訓機構補課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

四是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借用學校名義招生,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等級考試競賽類培訓﹔嚴禁中小學以課后服務、興趣小組等名義引入校外培訓機構,佔用學校資源、亂辦班亂收費﹔堅決查處假借學校名義招生、委托校外機構招生以及將參加校外培訓、以培訓結果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挂鉤行為。

五是規范校外培訓行為。嚴禁培訓機構資本化運作,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六是堅決查處“有照無証”、職業類培訓機構超業務范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的培訓。堅決查處取締“無証無照”違法從事面向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的培訓機構。

七是堅決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堅決取締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舉辦的應考集中訓練、封閉教學等培訓機構。全面清理取締自有或租用社區民宅、商住公寓等培訓機構。

八是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招生宣傳的監管,堅決取締學科類培訓機構戶外宣傳廣告,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校外培訓機構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制造焦慮等虛假宣傳、違法廣告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九是嚴格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監管,堅決查處各類價格欺詐、違法違規收費行為。重點整治培訓機構不公示收費標准、無証收費、巧立名目、擅立標准、不出具發票等行為,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的發生。

為暢通舉報渠道,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專項整治監督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及市教育監督網址等向社會公開,請社會各界、廣大師生、家長共同參與監督,共同營造呼和浩特市良好的教育生態。

監督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0471)4606415、4607673、4606936、18547189783(微信同號),電子郵箱:hszzjswgbkjb@126.com,呼和浩特市教育監督平台:www.hhhtjy.org.cn﹔ 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71—5181213﹔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0471—5699686、12315﹔ 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0471—5332221。(記者 苗青)

(責編:孟佳澍、張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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