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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金海路高架橋部分路段實行交通分流管理

2021年08月04日09:29 |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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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記者從市交管支隊了解到,金海路高架橋部分路段已經開始實施交通分流,為確保金海路高架橋部分路段交通分流期間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即日起,呼和浩特市交管部門對分流路段實施交通管理。

據了解,分流路段為:金海路高架橋主線,金三道至金十道路段東西雙向分流,長度4公裡。通行規定為:禁止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畜力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履帶車、懸挂教練車號牌的車輛在金海路高架橋主道通行。19座以下客運車輛(含)允許在金海路高架橋主道通行﹔19座以上(不含)客運車輛禁止駛入金海路高架橋主道,隻允許在金海路高架橋輔道通行。殘疾人代步輪椅車禁止駛入金海路高架橋主道。行人、非機動車禁止進入金海路高架橋主道。貨運車輛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關於貨運車輛實行交通管理的通告》規定通行。機動車在金海路高架橋主道內行駛,不得超過道路建設單位設計標明的最高時速60公裡/小時,限高3.5米。全天24小時分流通行。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受限制,非執行緊急任務時應按金海路高架橋通行規定通行﹔洒水車、清掃車、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含園林作業車)在金海路高架橋主道作業時,應嚴格遵守作業標准。如養護、作業長時間佔道,影響車輛正常通行時,應事先征得公安交管部門同意,做好交通安全防護措施。社會車輛應在確保通行安全前提下,減速避讓﹔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交通擁堵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公安交管部門將實行臨時交通管制,採取臨時封閉道路等交通管理措施。

同時,交管部門將根據交通流量變化情況、道路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適時調整金海路高架橋通行管理措施。市交管部門提示廣大駕駛人,金海路高架橋屬在建道路,目前標志、標線等交通基礎設施正在完善過程中,望社會車輛減速慢行,確保通行安全。(記者 劉軍)

(責編:孟佳澍、張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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