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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力书写民生答卷

——记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02月13日09:51 |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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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守护生态保护红线、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聚焦重点群体、重点领域,以检察力量,书写有厚度、有温度的民生答卷。

  春节临近,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舒镇大街小巷年味渐浓,商场超市里购买年货的人也越来越多,各类散装食品备受消费者欢迎。1月13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对年货市场进行排查整治,对不规范销售散装食品的商铺责令整改,及时消除散装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看到检察机关这么关心老百姓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置办年货更放心了。”现场群众说。

  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小切口”,通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与相关食药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监督,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管”保护合力,齐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守护江河湖海,着眼衣食住行,检察公益诉讼带来的成效实实在在。

  近年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传红守绿·共护公益”检察品牌,构筑“天上看+地下巡+网上管”全方位保护体系,通过履职监督,恢复草原生态面积6000余亩、清理垃圾1.3万立方米,督促行政机关印发《野生芍药、防风等野生植物保护方案》,联合公安、林草部门印发通告,合力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损害生态行为要求被告人积极承担法律责任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要求当事人以增殖放流方式投放鱼苗7吨、61万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参与办理并提交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起诉的“诉曲某某等4人破坏草原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被中国法学会评审二等奖,并获全区检察机关草原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这些,仅仅是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的一个缩影。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未检’吗?”“在你们身边有发生过校园欺凌行为没有?”“我们又该如何来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呢……”在每学期的开学第一课上,乌拉盖管理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多年办案的经验,通过互问互答、播放视频、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检察机关的职能、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防范校园欺凌等知识。

  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建立全区首个“检社校家”家庭教育联动工作站,合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细。确保“幼有所养”,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名因父亲服刑、母亲失踪的未成年人变更监护人,并通过检察建议要求主管机关将2名未成年人列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立“一站式”办案中心,特邀心理咨询师累计为80余名青少年开展心理辅导、疏导,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

  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统筹各方力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书写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答卷。近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记者 巴依斯古楞 通讯员 塔娜 乌日根)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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