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法院出台实施意见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全面准确贯彻全区、全市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为推动实现通辽跨越追赶、加快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主线,着眼市场主体法治需求,紧紧围绕要素保障环境、法治保障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创新创业环境4个子环境提出20条服务保障意见,涵盖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各个司法活动运行流程,涉及刑事类、合同类、金融类、知识产权类、破产类、行政争议类、执行类等各种矛盾纠纷。
为保障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市法院深入剖析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提升措施及争优目标任务。
聚焦建设优质供给的要素保障环境,提出要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依法审理因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引发的涉企案件,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创新发展;严格依法规制违法高利贷行为,妥善审理涉及金融创新案件,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对数字经济和辖区公共事业发展的司法保障,促进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现代化城市建设。
聚焦建设公平普惠的法治保障环境,提出要深入落实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机制,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企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缓减诉讼费;推进专业化审理,加强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深度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推进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化解纠纷成本;加强巡回审判,持续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及时提出可行性司法建议;加大对滥诉行为的惩戒力度,落实企业家冤错案件防范和纠错工作机制,对企业负责人依法慎用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加强破产重整企业识别,强化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有效监督和考核管理,压缩案件办理周期;推行“执行草原110”机制,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府院联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
聚焦建设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出要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理涉及行政协议案件和财产征收征用案件,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涉行政机关案件信息通报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源头化解;常态开展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拖欠企业执行行动,助力诚信政府建设。
聚焦建设宽松活跃的创新创业环境,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保护涉案企业信息和声誉,对涉及知名企业、企业人员或者上市公司的负面审判信息,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报道。(通讯员 梁晓慧 记者 赵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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