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双减”为契机重识义务教育
“双减”政策在内蒙古落地实施一周年以来,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学生校内作业负担明显减轻,校外培训过多过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双减”政策在卓有成效地重塑义务教育良好生态的同时,也对人们重识义务教育价值理念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双减”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实施主体。“双减”政策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办好学校教育,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长期以来,校外培训机构俨然以“平行”于义务教育学校的身份,挑战甚至冲击着学校作为义务教育实施主体的权威地位。“双减”政策实施一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更好地回归到学校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中,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积极致力于提升自身办学水平和明晰职责担当,以更加规范的责任要求和更高质量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着义务教育实施的主要载体和核心力量作用。
“双减”明确了义务教育的育人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多样化需求,是主体差异性的充分体现,满足主体个性化发展需求和义务教育的国家统一性要求,成为了摆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转变道路上必须直面的一个问题。“双减”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坚决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上发力,从而为学生的全面而个性化发展提供时间和精力保障;另一方面坚决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上发力,从而为贯彻国家对义务教育人才培养要求提供质量保证。伴随着“双减”政策落地而出现的一系列教育教学新形式,准确引领了新时代义务教育阶段育人方式的变革方向。
“双减”廓清了义务教育的价值属性。义务教育的本质属性和法定要求均指向均衡发展,各国的义务教育立法均在强制性、免费性和普惠性方面达成了基本共识。“双减”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义务教育回归到非竞争性的本质特征,回归到直面义务教育“为谁培养人”和“培养什么人”的根本问题上来,既有利于缓解教育焦虑,更有利于义务教育事业正本清源、稳定发展。
(作者系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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