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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2022年06月17日15:30 |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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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实习生宋雪摄

人民网呼和浩特6月17日电(富丽娟、实习生宋雪)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据发布会介绍,截至目前,自治区对336家城镇燃气企业、20848个各类场站设施、1318辆燃气运输车辆、2.1万公里燃气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隐患问题12345处,已整改7617处,整改率61.7%。

据了解,内蒙古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建立厅级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住建厅、应急管理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气象局,消防救援总队等9个部门组成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并统一集中办公,主要负责协调推动全区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于新芳介绍介绍,下一步城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区将进一步强化成员单位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制度支撑,与盟市燃气专班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解决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盟市、各相关部门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各阶段工作。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落实隐患治理。自治区将继续指导各地各部门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和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在采取等效替代或管控措施后,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排查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自治区将继续指导各盟市、各相关部门积极与当地新闻媒体对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跟踪报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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