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着力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发布会现场。内蒙古党委网信办供图
人民网呼和浩特12月31日电 (寇雅楠)12月30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两纲”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举行。自治区公安厅二级巡视员李志刚就新“两纲”实施以后,如何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相关问题做出了具体介绍。
据李志刚介绍,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内蒙古公安厅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着力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一是着力强化家庭保护。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加大家庭婚恋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加害人,根据行为严重程度依法告诚和追究责任。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共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1080份,有效预防家庭暴力行为的激化升级,有力促进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二是着力强化社会保护。全区公安机关监督指导旅馆经营者严格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有效防范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截至目前,登记报备未成年人入住旅馆338545人次、核查可疑情况1074次、帮助找回离家出走等监护人不知情的未成年36人、预防在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7起、查处未严格落实“五必须”制度旅馆476家。三是着力强化司法保护。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以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公布了“团圆”行动悬赏通告,对历年来全区在册的84名失踪被拐儿童公开悬赏征集线索。截至目前,全区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4起。已找回失踪被拐儿童34名,帮助多个失散家庭实现团圆梦。
据悉,新“两纲”实施后,内蒙古公安厅将从以下3方面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零容忍”,依法及时有效打击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组织优势,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联管联控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社区法制辅导员、宣传员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反欺凌、反暴力、反性侵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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