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盟市>>呼和浩特

昨日起呼和浩特市启用新医保系统网上申报办理医疗保险业务

2021年12月02日09:59 |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小字号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从12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启用新医保系统网上申报办理医疗保险业务。据悉,医疗保险业务通过网上申报、经办机构审核的方式办理。经办网址为https://ylbzj.nmg.gov.cn/ggfw/hallEnter/#/Index。

据了解,医疗保险网上申报内容包括:单位参保登记业务,单位参保登记只针对单位新开立医保单位参保账户的业务。选择险种时必须选择长期照护保险;选择参保日期应对应单位申请开户的日期。单位信息维护业务,当前存在已注册的参保单位信息不全的情况,请参保单位在办理申报业务之前,先进行单位信息维护申报。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业务,每年申报一次,2021年工资基数已在年初申报,本年度不做调整,无需申报。2022年度工资申报另行通知。参保人员增加申报业务,参保人员新增申报时请选择与员工增加月份相对应的参保日期。参保人员减少申报业务,参保人员减少申报时请选择与员工减少月份相对应的参保日期。参保人员信息维护业务,参保人员存在信息不全的情况,请参保单位于2022年6月前进行单位员工的信息维护申报。单位核定征集业务,单位申报人员增减变更并通过审核后,可在网厅提交结算生成缴费通知单。进入“单位核定征集”模块后,请先点击新增核定—预核定计算,预核定成功后,请务必先点击“下载清单”下载单位缴费明细,核对无误后点击“核定”及“生成缴费通知单”,并打印缴费通知单缴费。

如果下载清单明细存在错误,请务必先找出错误问题,对应调整解决后,再点击“核定”等后续步骤。如果单位没有认真核对导致核定单错误,将会影响参保单位正常缴费,甚至影响参保人员医疗待遇。

由于医疗保险系统升级,呼和浩特市所属参保单位10月、11月的人员变动、核定、征集等业务暂停办理,现需从10月开始,逐月办理。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集中办理10月的医保业务,其他月份的医疗保险业务不可在此期间办理。其他月份的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9月未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 12月15日前,医保经办机构将逐个为参保单位生成9月缴费通知单,请参保单位务必在12月20日前缴费,否则将产生滞纳金。单位通过网厅核定生成缴费通知单,12月20日之前生成的请在12月20日前缴费;12月20日之后生成的,请在2022年1月20日之前缴费。(记者 梁婧姝)

(责编:孟佳澍、刘泽)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