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加強項目節能審查促進綠電直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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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為全面落實國家“雙碳”部署、逐步破解新能源消納難題,統籌碳排放雙控與高載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近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聯合印發《關於內蒙古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中深化綠電直連應用實施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區高載能項目消費可再生能源電力提出更高要求。
《通知》從四大板塊十條內容分層施策,兼顧新建項目剛性約束、存量企業改造激勵、評審標准統一、全周期監管落地,覆蓋增量、存量兩類主體,打通審批、建設、運維、整改全流程。
嚴格新建高耗能項目綠電消費剛性約束。《通知》嚴格執行鋼鐵、水泥、電解鋁、多晶硅、國家樞紐節點數據中心等重點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目標,引導項目通過綠電直連、綠電交易足額履約。鼓勵高耗能項目、新建煤電項目因地制宜布局單用戶、多用戶綠電直連設施,推廣源荷一體、就近消納模式。對配套綠電直連、入駐零碳園區實施綠電替代的項目,在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中予以優先支持。
有效盤活存量項目節能降碳潛力。《通知》圍繞現代煤化工、冶金、化工等高耗能行業,全面推廣電氣化改造、綠氫耦合等低碳化改造路徑,支持具備條件的存量企業開展綠電直連。引導高耗能企業持續優化用能結構,逐步降低化石能源依賴,持續挖掘降碳減排空間,推動實現綠色提質升級。
嚴格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通知》落實項目非化石能源消費事前承諾制,要求新建項目審批階段簽訂年度綠電消費履約承諾書,明確綠電消費比例完成方式,確定各年度綠電消費量及比例。嚴格區分直連綠電、外購綠電、火電用電,分項核算碳排放量,對綠電佔比高的項目實行差異化優先支持。
全面加強節能降碳事中事后監管。《通知》將高耗能企業綠電直連運行、非化石能源消費履約情況全面納入節能驗收、能源審計、日常監管,實行常態化調度。(記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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