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黃八省區外資証明實現互通互認
內蒙古營商環境再優化
2026年07月12日07:43 | 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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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據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消息,從7月起,由內蒙古、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八省區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出台的《沿黃八省區外國(地區)投資者主體資格証明文件跨區域互通互認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正式施行。此舉打破了外資登記地域壁壘,推進黃河流域政務服務一體化,不僅有效降低境外投資者制度性交易成本,還持續擦亮各地對外開放營商環境名片。
《工作方案》明確,已在沿黃八省區落地外資項目的境外投資者,在區域內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股權變更登記、股權出質登記三類業務,可享受主體資格証明互通互認便利,無需重復開展公証認証。
《工作方案》設置三項適用標准:投資者主體資格証明原件已存入登記檔案且在有效期內,未標注有效期的文件自簽發之日起一年內有效﹔証明文件無使用區域限制﹔文件無禁止復印、復用等限制性字樣,符合條件即可享受簡化辦事紅利。
內蒙古嚴格落實極簡辦理模式,實行自主申報、信用核驗、材料簡化、事后監管閉環流程。申請人填報統一制式申請書並作出合規承諾,經窗口信用核驗通過后,僅憑加蓋檔案查詢章的証明復印件即可辦理業務,大幅精簡申報材料、壓縮辦理時限。
《工作方案》明確五類不予互認情形,擬投資項目涉及前置許可、存量企業失信未修復、處於立案調查或司法仲裁程序、營業執照被吊銷等情形,均不適用互認政策,做到便民不減監管、放權不放任。
此次跨區域政策聯動,是內蒙古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的務實舉措,將進一步暢通外資准入渠道,提升沿黃區域政務服務標准化、一體化水平,持續增強內蒙古地區外資集聚吸引力。(記者 李國萍)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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