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全力加強民營企業用能要素保障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十四五”以來,內蒙古全力以赴加強民營企業用能要素保障,自治區本級共批復能耗雙控項目940個,其中民營企業項目809個、佔比86%、能耗佔比91%。
“十四五”以來,內蒙古按照“能耗強度嚴格控制、能耗總量彈性管理”的要求,重點突出能耗強度導向,改革節能審查制度,對標各盟市“十四五”能耗強度目標,“一市(盟)一策”設置新上項目能耗強度標杆值,充分保障低能耗強度項目合理用能,推動新上項目與地區能耗強度目標相銜接,全區能耗強度呈現逐年下降趨勢,“十四五”前4年全區能耗累計下降16.8%,提前1年階段性完成國家下達的“十四五”目標任務,以年均1.4%的能耗增速支撐了年均6.1%的GDP增長和15.1%的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實現了節能降碳與經濟發展協同並進。
以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為導向,內蒙古堅持新舊並重、破立並舉,釋放的能耗通過“騰籠換鳥”引入高效益、高附加值的產業。“十四五”以來,內蒙古累計淘汰退出鋼鐵限制類產能438萬噸、鐵合金限制類產能306萬噸、電石限制類產能280萬噸、焦炭限制類產能216萬噸,關停不達標火電機組20.8萬千瓦,累計實施節能技術改造項目400余個、節能量近500萬噸標准煤,拓寬用能空間約2000萬噸標准煤。2024年,內蒙古本級通過能耗替代的方式解決能耗指標項目16個,其中民營企業項目14個,實現了“淘汰落后—釋放空間—優化配置—產業升級”的閉環管理機制,推動經濟發展從“粗放低效”向“綠色高效”轉型。
內蒙古依托豐富的風光資源優勢,在供給側和消費側同時發力,加強機制創新、供給擴容、消納提質、產業融合,推動用能結構綠色低碳深度轉型。在供給側,內蒙古創新實施火電靈活性改造、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等6類新能源市場化消納項目,有效破解新能源消納空間受限問題。“十四五”以來,全區累計批復實施市場化新能源項目266 個、總規模9635萬千瓦。在消費側,內蒙古創新建立高耗能企業可再生能源強制消費機制和新上項目可再生能源消費承諾制,加強新建項目使用綠電的剛性約束。2024年,內蒙古本級通過新能源消納解決能耗指標項目89個,其中民營企業項目74個。同時,內蒙古創新實施“阿電入烏”(阿拉善盟新能源跨盟市輸送至烏海市)區域互濟保障性新能源項目,其中200萬千瓦保障性項目已全部建成並網,有力保障了恆業成有機硅、興發科技、華恆能源、安倫碳基新材料等8家負荷企業綠電需求。
通過系列創新舉措,內蒙古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即可再生能源電量在電力消費中的佔比)從2020年的21.1%提高到了2024年的29.6%。 (記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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