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方案》印發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聯合自治區農牧廳、發展改革委員會等15個相關部門,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深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明確以建設山清水秀、天藍地綠、村美人和的美麗鄉村為目標,力爭到2027年全區美麗鄉村整縣建成比例達到40%,到2035年美麗鄉村基本建成。
《方案》共包括總體要求、實施內容、組織保障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提出美麗鄉村建設的主要目標﹔第二部分實施內容,提出梯次推進整縣美麗鄉村建設、有序推進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治理農村牧區生活垃圾、綜合治理鄉村水土流失、長效保護鄉村自然生態、加強農膜科學使用處置、深入實施鄉村綠化美化等19項重點任務﹔第三部分組織保障,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成效評估、完善支持政策、推動智慧支撐等保障措施。
為全面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質量,《方案》就農村牧區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自然生態保護、土壤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包括因地制宜選擇資源化利用、納入城鎮污水管網/廠、相對集中式或集中式處理等治理模式,有序推進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到2027年,全區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達到48%。加強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建設,選擇適宜處理技術和模式,提升生活垃圾治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有效治理農村牧區生活垃圾。加強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督管理,開展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加強天然林、公益林、天然草原保護修復工作,全力打好 “三北”工程攻堅戰和三大標志性戰役﹔嚴格落實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全面解決草原過牧問題,長效保護鄉村自然生態。分階段推進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蓋,實施黑土地保護利用等耕地有機質提升行動,加強鹽鹼地綜合利用中的生態環境風險防范,推動土壤健康永續利用。
下一步,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將按照“全面鋪開、梯次推進,差異化打造、特質化發展、全域化提升”的思路,統籌推進鄉村生態振興和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不斷提高美麗鄉村建設水平。(高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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