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牧區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
(2025年2月20日)

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個時期“三農三牧”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深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錨定高質量建設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目標,進一步深化農村牧區改革,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政治責任,扛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重任,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底線,加快發展現代化大農牧業,持續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鄉村建設水平、鄉村治理水平。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結合自治區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扛牢重要農畜產品穩產保供責任
(一)全力抓好糧食生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深入推進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深入推進糧油等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建設主要作物單產提升示范區1000萬畝左右。落實玉米、大豆、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提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精准度。推動三大主糧作物完全成本保險或種植收入保險全覆蓋,繼續實施大豆完全成本保險或種植收入保險。積極爭取中央糧油種植專項貸款貼息試點。用好糧食主產區獎補激勵制度和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深化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健全農資保供穩價和儲備制度。深入推進糧食節約和反食品浪費行動,扎實開展糧食加工、運輸環節損失統計調查,加力解決糧食損失和食品浪費問題。
(二)推動畜牧業穩定發展。建設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實施畜牧業單產提升工程。持續開展基礎母牛擴群提質項目和百萬頭肉牛育肥行動。大力發展舍飼圈養,建設牲畜棚圈500萬平方米,支持肉牛、肉羊規模養殖場(園區)設施設備升級改造。在5個旗縣深入開展草原畜牧業轉型升級試點。完善草原生態保護補獎資金管理機制,全面解決草原過牧問題,帶動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數全部降到10%以下。支持興安盟建設國家級現代畜牧業試驗區。啟動建設“中國北疆動物健康走廊”,在呼和浩特等6個盟市全域和26個牛羊養殖大縣推廣獸醫社會化服務典型模式。
(三)促進奶業高質量發展。提升種源自給能力,推廣使用奶牛性控胚胎、性控凍精。穩定基礎產能,在8個旗縣開展奶業生產能力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優化產業結構,加快布局奶酪、乳清、乳鐵蛋白等精深加工產業,支持地方特色乳制品小作坊提檔升級、向園區集中。穩定生鮮乳購銷秩序。落實滅菌乳國家標准。奶產量保持在全國首位。
(四)壯大林草產業。加強育種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建設用途穩定、產量穩定、質量穩定的飼草生產基地,持續推進青貯玉米、飼用燕麥、苜蓿、羊草等優質人工飼草種植。推動天然草地生產能力恢復提升,加快飼草全產業鏈一體化發展。推進經濟林及林下經濟種植基地建設,推動特色林產品下山進庫進廠,加快森林食品開發。
(五)加快發展現代設施農業。落實設施農業資金獎補和貸款貼息政策,推進塑料大棚、日光溫室、大型智能連棟溫室建設,大力發展“菜籃子”、“果籃子”、“藥籃子”、“花籃子”、“菌籃子”等高附加值產業。新建設施農業25萬畝,改造提升老舊設施農業5.6萬畝,盤活閑置設施資源。建設生產能力5000萬株以上現代設施集約化育苗中心5個。支持赤峰市打造設施農業強市、包頭市率先實現設施農業全域智慧化管控。
(六)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健全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制度體系。推進耕地佔補平衡制度改革,將各類佔用耕地行為納入耕地佔補平衡管理,強化耕地總量管控和補充耕地指標管理,確保佔補耕地數量和質量達到平衡標准。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做好年度衛片監測和國土變更調查的銜接。穩妥推進耕地種植用途管控。對具備復耕復種條件的撂荒地分類施策,因地制宜發展糧食、優質飼草等生產。建立健全“大棚房”問題常態長效監管機制。
(七)加強農牧業基礎設施建設。啟動自治區高標准農田示范區建設,提高田塊整治、灌溉和排水等措施投資佔比,完善農牧民全過程參與項目實施機制,強化工程質量全流程監管,建設高標准農田850萬畝。開展黑土地保護性耕作2500萬畝。穩步推進鹽鹼地綜合利用,分區探索總結改造提升模式。全面開展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中小河流治理。科學有序開展農田防護林採伐更新。加強農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強化災害天氣監測預警,科學開展人工增雨作業。提升森林草原防滅火能力,建設大興安嶺森林草原防滅火示范區。
(八)大力推進農業節水。優化農業灌溉布局,完善用水計量體系,加強農業用水總量管控。加強農業節水工程建設,新建高效節水灌溉工程200萬畝,加快推進河套、鐙口等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統籌推進農藝節水,壓減高耗水作物,創建節水增糧推進縣20個。持續抓好磴口縣、科爾沁區和興和縣3個全域高效節水灌溉示范縣建設。通過置換水源、節水改造、調整種植結構等措施,加強重點地區地下水超採治理。修訂不同區域農業灌溉用水定額標准,分區域開展用水定額技術指導。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力爭年新增農業節水能力2.7億立方米。
(九)強化科技裝備支撐。深化農牧業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乳業技術創新中心、巴彥淖爾農高區建設,支持創建國家草業技術創新中心,在綠色種養、智慧農牧業、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等領域實施一批重點研發和成果轉化項目。深入推進種業振興行動,實施種業科技創新重大示范工程。開展重大品種研發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加強“看禾選種”、“看畜選種”平台建設,大力推行“蒙農創”科技110服務模式。實施農機裝備補短板行動,落實“優機優補”政策。
二、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十)提高監測幫扶質效。完善日常監控、自主申報、數據預警、集中排查相結合的風險監測體系,及時將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牧戶納入幫扶。健全幫扶政策“工具箱”,規范監測對象動態管理,因人因戶開展精准幫扶。統籌開展農村牧區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貧致貧對象的識別認定,落實分層分類幫扶措施。持續鞏固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成果。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評估相關工作。
(十一)強化產業就業幫扶。落實“鞏固、升級、盤活、調整”要求,加強對幫扶產業的分類指導,推動提質增效。健全聯農帶農機制,確保脫貧地區農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低於全區和全國平均水平。深入開展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用好京蒙勞務協作、幫扶車間、鄉村公益崗等渠道,培育脫貧地區特色勞務品牌,開展鄉村工匠培育認定工作。
(十二)規范幫扶項目資產管理。全面動態清查脫貧攻堅以來各級財政投入形成資產,完善盟市、旗縣、蘇木鄉鎮三級資產管理台賬,分類分級落實管護責任,保障項目資產長效運行。規范幫扶項目資產形成、確權移交等處置程序,強化對經營性資產運營及收益分配、公益性資產管護經費及責任落實的監督。動態有序推進項目資產盤活處置,建立“建、管、用、退”長效機制。
(十三)強化重點地區幫扶。繼續傾斜支持10個國家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加快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做好搬遷群眾就業服務和產業扶持。縱深推進京蒙農畜產品銷售倍增計劃,推動72個京蒙共建產業園區提檔升級。用好中央單位定點幫扶和“萬企興萬村”行動、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等機制,支持欠發達地區鄉村振興。
三、加快發展現代化大農牧業
(十四)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堅持產量產能、生產生態、增產增收一起抓,集聚政策、要素、服務,努力打造以生態農牧業為引領、8條重點產業鏈和若干特色產業多元發展的“1+8+N”現代化大農牧業發展體系。聚焦重點產業鏈和優勢特色產業,推進農業產業強鎮建設,爭取新創建國家產業集群1個、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2個。加快培育一批農牧業“鏈主”企業。持續推進“天駿計劃”、“千百工程”,推動農牧業相關企業上市。
(十五)做強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業。以奶業、玉米、肉牛、肉羊、馬鈴薯、羊絨等產業為重點,開展培育壯大農副食品加工業行動,大力支持精細分割肉制品、休閑方便食品、特色保健產品等精深加工和副產物綜合利用,推進農畜產品加工園區建設。圍繞原糧活畜外流主要品種、農副食品加工重點領域和重點產業鏈上下游缺口,精准招引延鏈補鏈強鏈項目,爭取落地一批精深加工、包裝設計、品牌建設、營銷貿易重點項目。
(十六)培育新產業新業態。加快農牧業與旅游、文化、健康、體育等產業深度融合。推廣庭院經濟14種模式,帶動70萬以上農牧戶因地制宜發展庭院經濟、林下經濟、民宿經濟等。創建國家文化產業鄉村賦能試點2個,建成“我和草原有個約定”文化旅游商品實體店200個。深入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推動冷鏈配送和即時零售向蘇木鄉鎮延伸。實施數字鄉村強農惠農富農專項行動,持續推動數字鄉村試點建設。
(十七)強化農畜產品品牌營銷。深化拓展“蒙”字標認証,發布“蒙”字標認証標准30項,新認証企業30家,培育入庫企業80家以上。實施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打造農牧業精品區域公用品牌30個、企業產品品牌150個,培育一批名特優新農產品、綠色優質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培育一批電商產業園區、直播基地和農村牧區電商帶頭人,開展線上產品推介、直播帶貨等。在主要消費地建設運營前置倉,完善向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地區推廣營銷布局。組織開展京蒙消費幫扶系列活動。
(十八)拓寬農牧民增收渠道。出台加快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著力壯大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縣域產業。加快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培育,扶持中小型家庭農牧場、合作社發展。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范行動,因地制宜推行“統種(養)共富”模式。強化產業發展聯農帶農,健全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牧戶增收挂鉤機制。積極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培育壯大直播電商、外賣配送、網約車、快遞等新業態,將就業公共服務納入基層民生保障服務事項,大力提高農牧民工資性收入。做好外出務工服務保障,大規模組織“訂單式”、“定向式”職業技能培訓。開展根治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專項治理行動。拓展以工代賑政策實施范圍,引導農牧民參與“三北”工程、高標准農田等重大項目建設。深入實施農村牧區集體經濟扶持行動,引導集體經濟組織參與高標准農田建設、防沙治沙工程、鄉村振興項目。推動惠農惠牧補貼精准發放。鼓勵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補助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
四、著力提升鄉村建設水平
(十九)統籌縣域城鄉規劃布局。嚴格實施已批復的旗縣、蘇木鄉鎮國土空間規劃。遵循城鄉發展規律,順應人口變化趨勢,以縣域為單元統籌鄉村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布局,促進縣域城鄉融合發展。對有條件、有需求的村庄,結合實際分類編制村庄規劃,明確建設任務和優先序。在耕地總量不減少、永久基本農田布局基本穩定的前提下,穩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整合盤活農村牧區零散空閑土地,保障鄉村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用地。
(二十)補齊基礎設施短板。推進農村牧區供水保障工程,提高縣域統管和專業化管護覆蓋面。實施農村牧區電網鞏固提升工程。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試點。加強重點鄉鎮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實施新一輪農村公路提升行動,開工建設農村公路5000公裡。推動“快遞進村”通達率穩定在97%以上。開展農村牧區消費品以舊換新,完善廢舊家電等回收網絡。推進智慧廣電固邊工程建設和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二十一)提升鄉村公共服務。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推進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動態達標建設。實施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培育一批自治區級縣域優質高中。優化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布局,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加強村級衛生室建設,建立完善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加強農村牧區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強化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大病保險為補充、醫療救助為托底的醫療保障“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功能。健全旗縣、蘇木鄉鎮、嘎查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支持具備條件的旗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轉型升級為養老服務中心。發展農村牧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深入推進流動、留守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行動,加快旗縣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加強農村牧區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和家庭無障礙改造。
(二十二)加強農村牧區生態環境治理。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堅戰三大標志性戰役,完成防沙治沙2000萬畝,通過實施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40萬畝。持續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壓茬推進農村牧區人口相對集中地區垃圾和污水集中治理。在350個行政村開展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農村較大面積黑臭水體。以1000人以上行政村為重點,梯次建設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健全農村牧區改廁實施機制,完善社會化管護和服務體系。強化重點流域、區域農業面源污染系統治理。開展地膜回收攻堅行動,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加快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
五、著力健全鄉村治理體系
(二十三)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深入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健全旗縣、蘇木鄉鎮、嘎查村三級聯動機制。保持旗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任期穩定,強化旗縣級黨委抓鄉促村責任,提升鄉鎮領導班子抓鄉村振興能力。做好嘎查村“兩委”換屆工作,實施嘎查村黨組織書記后備力量培育儲備兩年計劃,常態化排查整頓軟弱渙散嘎查村黨組織。抓好駐嘎查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優化調整和日常管理。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在鄉村振興中的先鋒模范作用。分層分級開展蘇木鄉鎮、嘎查村干部培訓。常態化開展“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群眾教育。推動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與村務監督委員會有效銜接。健全城鄉社區協商制度,豐富嘎查村議事協商實踐,加強村規民約審核備案和履行監督工作。深化整治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扎實開展對村巡察,加大惠農惠牧政策落實監督力度。
(二十四)持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全面建立蘇木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強化執行情況監督評估,健全動態調整機制。持續鞏固隨意借調基層工作人員集中整治成果。精簡優化基層考核,優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考核。持續鞏固“一票否決”和簽訂責任狀事項清理成果。清理整合面向基層的政務應用程序,加快基層“一表通”推廣應用,持續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義”。指導盟市、旗縣(市、區)對編制緊缺的蘇木鄉鎮通過減上補下、跨地區統籌等方式,動態調整基層編制資源。
(二十五)深化鄉村文化建設。開展“講好民族團結進步故事”行動,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實施北疆文化建設提升行動,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開展“百團千場下基層”、“烏蘭牧騎演出萬村行”等文化惠民活動,鼓勵農牧民自主舉辦草原村排、村晚、“村BA”等群眾性文體活動。加強鄉村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推進農村牧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和重要農牧業文化遺產挖掘整理和保護利用。
(二十六)推進農村牧區移風易俗。實施文明鄉風建設工程,加強文明實踐陣地建設,持續辦好“文明新風進萬家—移風易俗故事匯”展演,舉辦短視頻公益廣告大賽。充分發揮“一約四會”作用,因地制宜完善婚事新辦、喪事簡辦、敬老愛親等約束性規范和倡導性標准。挖掘推廣農村牧區移風易俗典型案例。推進農村牧區高額彩禮綜合整治。規范農村演出市場,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動。
(二十七)維護農村牧區穩定安寧。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蘇木鄉鎮(街道)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完善農村牧區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因地制宜探索基層“微治理”模式,不斷提升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效能。進一步完善信訪代辦體系。加強農村牧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依法打擊賭博、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農村牧區宗教事務管理。健全農村牧區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強化農村牧區道路交通、燃氣、消防、自建房等領域安全風險源頭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著力健全要素保障和優化配置體制機制
(二十八)深化農村牧區改革。研究制定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方案,分批壓茬推進延包試點。健全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審查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扎實推進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証工作。引導有條件的地區盤活利用閑置房屋發展鄉村產業。有序推動農村牧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持續深化農村牧區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專項治理。全面啟動農墾改革。統籌推進集體林權制度和供銷社綜合改革。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探索開展進城落戶農牧民土地承包權退出試點。
(二十九)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優先保障農牧業農村牧區領域一般公共預算投入,加快完善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鄉村振興多元投入格局。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農牧業農村牧區領域重大項目建設。保持涉農涉牧信貸支持力度不減,有針對性地開發信貸產品,靈活確定貸款期限和還款模式。持續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農村牧區產權抵質押貸款業務,優化溫室大棚、養殖圈舍、大型農機具、活體牲畜等抵質押貸款模式。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常態化推廣“金融副村長”服務模式。鼓勵保險公司探索商業性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完善奶牛肉牛全產業鏈保險體系,鼓勵探索地方優勢特色農畜產品保險。加強監測預警,依法處置農村牧區各類非法金融活動。
(三十)完善鄉村人才培育和發展機制。持續實施“英才興蒙”工程,加大農牧業高層次人才團隊和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力度。組織選派各領域專家人才到基層開展服務,健全激勵機制。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圍繞綠色農畜產品加工產業集群和發展農牧業相關產業鏈開展專業建設自評。實施鄉村人才支持計劃,組織開展高素質農牧民培育,培訓實用帶頭人1200名、培育“頭雁”1000名。建成科技小院95個以上。扎實推進“三支一扶”計劃、科技特派員、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深入實施鄉村巾幗追夢人和鄉村振興青春建功行動。加強鄉村醫療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開展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和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
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大力弘揚蒙古馬精神,堅定信心、真抓實干,全力推進鄉村振興開創新局面,為加快建設農業強國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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