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張子軍:
全面深化政法領域改革 以高水平法治護航高質量發展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科學擘畫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宏偉藍圖,錨定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重點部署未來五年的重大改革舉措。
圍繞全區政法機關如何深入貫徹全會精神、謀深做實進一步全面深化政法領域改革、以高水平法治服務保障內蒙古高質量發展,近日,內蒙古日報記者採訪了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張子軍。
內蒙古日報:把握政法領域改革新任務新要求,在健全完善黨對政法工作絕對領導制度機制上,全區政法機關有哪些舉措?
張子軍:全區政法機關堅持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系統梳理“中央頂層設計、自治區研究部署、黨委政法委自主謀劃”3本清單,確定重點任務、落實舉措,進一步全面深化政法領域改革,以高水平法治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
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是保証政法領域改革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的根本前提。全區政法機關堅持把黨的絕對領導貫徹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全面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及自治區實施辦法,細化完善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政治督察等12項配套制度,組織起草《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工作規則》,不斷提高黨領導政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持續完善“一把手”抓改革推進機制,建立全鏈條部署、調度、督查工作制度機制,著力解決堵點難點問題,圍繞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環境資源案件辦理協調機制等改革任務開展各類調研10余次,加快推進各項改革部署落實落地。
內蒙古日報: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的重要論斷,進一步深化了對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規律的認識。請問,全區政法機關是如何以法治保障改革有序推進的?
張子軍:全區政法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統一,著力做好地方和配套性法規規章立改廢釋,黨委政法委擬清理規范性文件130余件,以實際行動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堅持先立后破,涉及重大復雜問題,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尋求制度化、長效化解決途徑,出台《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健全完善審判、檢察、公安刑事行政執法等8項權力清單制度,以制度機制確保改革任務落實有權威、有號召力,規范有序進行。建成運行自治區政法大數據智能化應用平台,積極構建上下貫通、內外結合、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執法司法監督制約體系。
內蒙古日報:全區政法機關聚焦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內蒙古,努力把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構筑得堅不可摧,做了哪些工作?
張子軍:國家安全是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礎。全區政法機關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聚焦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內蒙古,完善政法領域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工作機制,落實維護社會穩定責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出台《關於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升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能力的若干措施》,開展“高質量調解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截至10月底,全區各級調解組織成功調解矛盾糾紛14.59萬件,成功率98.84%。結合內蒙古治安防控點多線長面廣特點,堅持關口前移、懲防並舉,強化重點人群服務管理,建立重點未成年人服務管理協作機制,集中部署開展一系列專項攻堅戰,推動社會治安形勢持續向好,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達98.63%。
立足新發展階段,以高質量法治服務護航高質量發展,是政法機關的職責所在。全區政法機關緊緊圍繞辦好兩件大事,立足職責使命,謀劃攻堅破阻之舉,出台筑牢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實施方案和年度重點任務清單,健全鐵路檢察院、法院和地方公安、檢察院、法院等環境資源案件辦理協同機制,深入推進生態警務改革,構建“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生態保護模式,助力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開展誠信建設工程司法公信領域專項行動,持續加大司法公開力度、防范和懲治虛假訴訟、強化涉府執行案件辦理,充分彰顯司法維護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作用。推動建立呼包鄂烏司法公信聯盟,持續落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各項措施,努力為內蒙古高質量發展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和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記者 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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