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郭勒盟:讓保障網更大更密更有溫度
“我患有多發性骨髓瘤,需長期進行化療。今年我已經住了15次院,個人自費達到3萬元以上。現在民政局出錢為我這樣的困難群眾購買了‘社會救助保險’,為我提供了這麼及時的救助,我心裡暖暖的,真的太高興了!”9月2日,記者採訪家住錫林郭勒盟東烏珠穆沁旗烏裡雅斯太鎮蘇恩寶拉格社區的米先生時,他滿臉高興地說。
社會救助事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關系民生、連著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兜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錫林郭勒盟民政局以進一步健全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不斷以增強困難群眾抵御風險能力為出發點,積極探索創新社會救助工作,為因病支出、遭遇意外、風險維穩等原因導致陷入困境的家庭,通過政府出資,投入購買“社會救助保險”,使救助手段更加靈活,社會保障更加有序。
今年7月初,錫林郭勒盟民政局在東烏珠穆沁旗、西烏珠穆沁旗、烏拉蓋管理區試點推行“社會救助保險”項目。該項目為試點地區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防返貧監測對象等七類困難群體和蘇木鄉鎮(街道)民政助理、兒童督導員和嘎查村(社區)社會救助協理員等三類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約8000余人購買“社會救助保險”。
“‘社會救助保險’為我的工作提供了保障和支持。針對意外傷害和醫療最高能救助3萬元,還有相應的住院誤工津貼,這樣的保障更加提升了我們工作積極性和歸屬感,讓我能夠更加安心地投入工作中。”烏拉蓋管理區巴彥胡碩鎮政府社會事務工作人遲旭說。
該保險范疇涵蓋醫療支出型救助、意外事故型救助、風險維穩救助三方面內容,按照一般困難、比較困難、特殊困難三個等級分類制定理賠標准,保費為20元/人,符合理賠條件的困難群眾因大病個人最高可獲賠付9萬元,因意外事故個人最高可獲賠付6萬元,符合理賠條件的基層民政工作人員因意外事故個人最高可獲賠付3萬元,累計賠付金額為50萬元。
邊先生是西烏珠穆沁旗巴拉嘎爾高勒鎮低保戶,家中3口人,夫妻平時打臨工維持生活開支。一場交通事故,讓他的兒子頭部受重傷。長期的醫院治療,醫藥費使家庭陷入困境。民政部門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按照急難救助程序先行救助4300元,並及時告知“社會救助保險”政策,為邊先生一家減輕了經濟壓力。
困難對象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公費醫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防返貧致貧保險、其他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和其他途徑獲得報銷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民生保險補充險賠付。“社會救助保險”作為困難群體救助政策以外的重要補充,目的在有效解決政策以外的疑難雜症,為困難群體提供更全面、更優質、更及時的救助,進一步強化“兜底”與“穩控”作用。
錫林郭勒盟民政局社會救助科科長額日登說:“接下來,我們會加強對保險項目運行情況的監測調度力度,及時處理所遇難題,總結提煉典型案例,為下一步在全盟推廣積累經驗,確保此項惠民政策落實落細,讓困難群眾的獲得感更足、幸福感更高、安全感更強。”(記者 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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