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水權轉讓10年解決260多個工業項目用水問題
“與實施水權轉讓前相比,內蒙古6個出讓水權的灌區年實際用水量減少7.73億立方米,用水效率最高提高了117%。”8月7日,自治區水利廳水資源管理處處長賀文華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實施水權轉讓為沿黃各盟市嚴格落實“四水四定”、推動黃河流域水資源優化配置、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水權是水資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在我國,水資源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因此通常意義的水權即水資源使用權,指水資源使用者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對所使用的水資源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的權利。水權轉讓是在水資源總量的剛性約束下,將節約出的水資源,通過轉讓實現流轉、盤活,並以增效為目的,實現水資源利用率與效益的提升,也就是在用水總量不變的前提下,把一處節約下來的水用在另一處,實現“遠水”解“近渴”的目標。
黃河流經內蒙古7盟市,但內蒙古黃河流域水資源匱乏。2003年,內蒙古開始探索盟市內水權轉讓工作。2014年,內蒙古被水利部列為全國7個水權轉讓試點之一,試點主要內容為盟市間水權轉讓。
作為全國水權轉讓試點和氣候干旱、水資源嚴重缺乏的能源大區,內蒙古近年來積極推進用水權改革工作,釋放水資源“增值空間”。根據對工業企業取用水戶閑置水指標摸排情況,指導推動企業開展水權交易﹔通過建立完善的用水權交易制度和三級水權交易平台,成功解決全區范圍內干旱地區農業節水和經濟社會發展用水問題。
2023年,內蒙古啟動黃河干流水權盟市間轉讓二期工程,總投資23.13億元,主要對河套灌區內的復興灌域、長濟灌域、總干渠三閘下游段3個渠段建設124條防滲襯砌渠道,渠道長550多公裡,工程實施后可實現每年轉讓水量1.2億立方米。目前,首批節水工程已完工。2024年,內蒙古參照水權轉讓模式先期配置復興灌域節約的6000萬立方米水指標,解決沿黃盟市部分工業企業用水緊缺問題。
“節水工程節約的水量,配置給包頭市、烏海市和阿拉善盟,有效提高了水資源利用效率。”賀文華說。
在烏海市海南區巴音陶亥灌區,由神華烏海煤焦化公司出資,對30多公裡的農田灌溉土渠渠道進行襯砌節水改造。過去,水流過土渠產生下滲,造成水資源浪費。渠道改造后,農田畝用水量由513.5立方米可減少為283.3立方米,節約出的水指標可以轉讓給企業,並用交易的形式出售,如此一來,農業、工業都得到了實惠。
“我們廠的水權有一部分是通過跨行業流轉過來的,流轉過來的水權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廠裡的用水問題,保証了裝置的‘常、滿、優’穩定運行。”國家能源集團煤焦化公司西來峰甲醇廠生產設備技術部部長雷志林說。
通過跨行業水權交易,企業面臨的水資源困境迎刃而解,水資源的價值實現最大化。如今在烏海市,這種“以工補農,以農哺工”的“合同節水﹢水權轉讓”交易模式正在全面推行。
內蒙古水權轉讓緩解了水資源瓶頸制約,促進了沿黃經濟帶協同發展。2003年以前,內蒙古黃河流域總用水量超過100億立方米,水權轉讓實施后,灌區節水改造工程逐步實施,引黃耗水量逐年下降。
實施水權轉讓10年來,內蒙古解決了沿黃地區260多個工業項目的用水問題,為約4000億元工業增加值提供水資源支撐,同時為灌區籌措60多億元節水改造資金。截至目前,已轉讓水指標達4.36億立方米,以系統治水思路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記者 張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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