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藥監局全面構建信用監管新格局
對守信者“無事不擾” 對失信者“利劍高懸”
“我們現在給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會一同把《行政處罰信用修復告知書》也帶上,通過即時告知和提前指導,實現處罰與修復‘齊步走’。”自治區藥監局第五檢查分局執法人員張慶良說起“雙書”同送這個工作機制,很是感慨。
在他看來,基層執法人員從市場行為的“監督員”變身為合法經營的“輔導員”和信用修復的“通信員”,點對點、面對面精准告知當事人行政處罰公示的依據、公示網站、信用修復條件和流程等內容,讓信用修復操作路徑更加高效便捷,能夠避免部分企業因不了解正確的信用修復途徑而“病急亂投醫”,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近年來,自治區藥監局持續加強信用監管體系建設,通過健全工作機制,引導和服務“兩品一械”經營企業規避失信風險,全面構建“放管結合、寬嚴相濟、進退有序”的信用監管新格局。
2021年,阿拉善盟一家藥店因經營中存在一些異常行為,被自治區藥監局行政處罰,由於企業沒有及時進行信用修復,導致2023年當地就業部門給予的近5萬元穩崗補助不能及時得到發放。
“為盡快消除因失信行為造成的損失,我們2023年10月急忙向自治區藥監局第五檢查分局申請協助進行信用修復。執法人員了解完實際情況后,立刻與相關部門聯系,協助並指導我們提交各種資料。也就一周的時間便完成了信用修復,及時解決了穩崗補助發放難題。”藥店負責人王小茹感激地說。
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難行,已經成為當前廣大藥品企業的廣泛共識。今年以來,自治區藥監局已向企業發出行政處罰信用修復告知書4份,信用修復提醒53家(次),完成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12條。同時,各檢查分局依托企業信用風險分類體系、內蒙古自治區藥品智慧監管平台,遵循“誰處罰、誰負責”的原則,及時跟蹤了解企業信用修復和停止公示情況,全力保障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失信主體實現“應修盡修”。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失信企業重塑信用,近日,自治區藥監局印發了《關於實行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有關事宜的通知》,通過建立“雙書”同送機制、信息修復提醒機制、信用修復工作機制、信息修復回訪機制,助力企業誠信經營。
據自治區藥監局政策法規和科技處副處長呂富強介紹,今年藥監部門在加強信用建設上要達到4個100%目標,即通過推動信用修復關口前移,提高信用主體信用修復的知曉度,爭取做到“處罰即告知、期滿即修復”,失信主體信用修復告知率達到100%﹔通過靠前服務,在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1年屆滿前,第一時間提醒失信主體申請信用修復,並主動幫助失信主體完善修復材料,及時完成信用修復,信用修復提醒率達到100%﹔同時主動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確定修復的途徑、程序,建立部門、當事人之間辦事流程,實現符合修復條件的失信主體信用修復率達到100%﹔對信用修復提醒后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事后回訪,協調解決企業在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實現失信主體信用修復回訪率達到100%。
“作為行業監管部門,信用監管越來越成為執法監管的方向,既要彰顯‘力度’,又要不失‘溫度’。對守信者‘無事不擾’、對失信者‘利劍高懸’是我們一直追求的目標。”自治區藥監局黨組書記、局長徐天平說。
目前,藥監部門正在制定出台《自治區藥品生產經營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行政處罰公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錄入和信用修復實施細則》,按“一企一策”“一品一檔”的標准建立“兩品一械”信用檔案、品種檔案,並歸集審評審批、監督檢查、抽檢監測、行政處罰等數據。徐天平表示,下一步,通過推動分級分類監管,使用大數據模型分析信用監管平台數據,科學界定企業信用等級並精准實施“記分制”管理,根據信用等級評定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與此同時,強化結果運用。根據信用等級高低採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對依法守信企業減少檢查頻次,對信用風險較高的企業增加抽查比例和檢查頻次。對嚴重違法的失信企業納入“黑名單”予以曝光,會同衛健、醫保、稅務等部門實施聯合懲戒。(記者 李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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