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打贏污染防治攻堅 抓實生態環境保護
人民網呼和浩特12月29日電 (寇雅楠、實習生郭上菲) 12月29日,“回眸2023”系列主題發布會第五場——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專場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據發布會介紹,2023年,內蒙古在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抓實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取得新進展、新突破,生態環境質量獲得持續改善。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新成效
大氣污染防治能力穩步提升。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深化,完成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23家,鋼鐵、焦化企業超低排放改造9家。燃煤污染治理范圍不斷擴大,爭取中央及自治區專項資金14.23億元,完成清潔取暖改造21.33萬戶。機動車污染管控有序推進,在全區推行輕重型汽車國六B排放標准,全面完成重點區域重型柴油貨車遠程在線監控系統安裝。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逐步健全,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管理,建立“一企一檔”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達到9630家。
水污染防治水平持續提高。水污染物源頭防控能力有效提升,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完成97個重點河(湖)入河排污口排查。黑臭水體治理成效有力鞏固,全區13處已治理黑臭水體無返黑返臭現象,未發現新增城市黑臭水體。飲用水水源保護全面加強,優化調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17個,完成黃河流域166個鄉鎮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得到更好保障。
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提標。土壤污染源頭防控不斷加強,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完成“無廢城市”建設項目49項。地下水污染防治成效明顯,全面完成全區“雙源”及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調查,圓滿完成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國家級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任務。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步伐加快,出台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規模化奶牛養殖糞肥資源化利用技術地方標准﹔全區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34%,提前完成“十四五”治理目標。
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得到新提升
生物多樣性保護扎實推進。初步建立生物多樣性監測與評估指標體系,編制完成全區1:50萬生態系統類型圖,研發建設生物多樣性數據庫。
自然保護監管力度不斷加大。組織開展國家級、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地遙感監測核查。
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成果豐碩。鄂爾多斯市、二連浩特市、東烏珠穆沁旗獲評第七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新城區、喀喇沁旗被命名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完成第一批自治區級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工作。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取得新進步
減污降碳協同治理不斷深化。深入落實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開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先行先試。
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逐步提升。碳市場建設更加成熟,發電行業控排企業全國碳市場履約率達99%以上(按履約量計)。
應對氣候變化國際交流取得突破。生態環境部推薦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作為我國地方代表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8次締約方大會,並在中國角開幕式暨“生態文明與美麗中國實踐”邊會作交流發言。
推動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展現新作為
政務服務職能進一步優化。深入開展“兩優”專項行動,下放行政權力事項8項,精簡辦理環節15個,減少辦事材料25件。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持續加強。完成各盟市“三線一單”成果更新和自治區成果集成。推動“三線一單”在政策制定、環境准入、園區管理等領域廣泛應用,堅決遏制“兩高”項目低水平盲目發展。將碳排放評價納入園區規劃及重點行業項目環評審查的重點內容。
環評服務保障能力不斷提升。對自治區重大項目實施台賬管理,實行三級包聯及審批服務卡制度,全區上報環評審批申請的3085個重大項目已批復3082個,審批完成率99.9%。
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實現新提高
法規制度體系更加健全。修訂《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制定出台《自治區生態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管理辦法(試行)》《自治區生態環境推薦性地方標准制修訂工作流程》等規章、制度、方案65項。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持續強化。啟動開展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完成對4個市的進駐督察,將草原森林、河湖濕地保護修復等“大生態”要素全面納入督察范圍,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環境執法監管力度不斷加大。深入開展“兩打”專項執法行動和第三方環保機構弄虛作假專項整治行動。與黑龍江、吉林、遼寧三省共同開展全國首次跨行政區域生態環境聯合執法。
生態環境監測能力進一步提升。新建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2個,納入第一批國家生態質量綜合監測站5個。強化重點單位自動監控設施安裝聯網和數據有效傳輸工作監管。成功爭取自治區沙塵監測網絡能力提升項目,著力提高沙塵天氣監測、預警、分析研究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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