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內蒙古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水利支撐

“自治區黨委十一屆四次全會強調,要努力完成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不斷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我們要全面准確把握黨的二十大對新時代水利工作的新任務新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重點任務,著力推進水利高質量發展,為完成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提供水安全保障。”日前,自治區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生效友接受記者專訪時說。
生效友強調:要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部署,抓實抓細“五個大起底”專項行動,同時做實做細“兩優”專項行動,切實把“規范、精簡、提速”的要求落實到水利工作全流程各方面,按照時間節點保質保量地交賬交卷。做好全區水利工作,要在5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布好局。抓住國家編制全國水網規劃的重要契機,做好全區的水網編制工作,推動內蒙古水利工程建設全面接入國家水網,按照東北水網規劃編制進度要求,爭取2023年底完成﹔加快推進引嫩濟錫工程前期工作,力爭“十四五”末開工建設﹔全面推進水利工程建設,加快實施引綽濟遼工程、引綽濟遼二期工程以及內蒙古支線工程,2023年爭取開工建設黃河內蒙古段堤防達標和治理工程,持續推進河套、鐙口揚水灌區等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建設等。
二是開好源。積極爭取黃河等流域用水指標,規劃實施好重大引調水工程,加強蓄滯洪區建設,提升水保障能力。積極爭取生態水指標,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深入實施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工作,全面提升再生水、疏干水等非常規水資源的利用率。
三是節好流。嚴格落實“四水四定”原則,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抓緊研究解決一些地區存在的農業“大水漫灌”、地下水超採等問題。加快區域水量分配,嚴格取用水管理,將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加快補齊節水工程短板。實施好國家“十四五”大中型灌區骨干工程現代化改造、高標准農田、高效節水等項目,壓減秋澆、春灌等非作物生長期用水。同時,加強定額執行檢查,把秋澆春灌用水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堅決杜絕大水漫灌浪費水的現象,深化灌區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收支兩條線、差額補貼等改革措施,為灌區管理單位開展農業節水卸下包袱﹔起底盤活閑置水指標。
四是建好機制。探索用好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開展用水權交易等辦法,倒逼水資源使用效率提升。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推進農業節水實施方案》,全面加強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加快推進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高標准農田、高效節水等節水工程建設﹔督促地方建立節水獎補機制,調動農民節約用水積極性﹔加快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研究論証,農業灌溉水價按成本到位﹔完善水權轉讓和交易制度﹔堅持“兩手發力”,按照“工程建得成、水量節得出、企業能承受”的原則,深入研究確定盟市間二期水權轉讓價格形成機制﹔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五是管好錢。完善水利資金分配管理制度,探索減少或取消盟市、旗縣配套資金,同時嚴肅懲戒違規行為,讓財政紀律真正成為“高壓線”,確保專項資金不被擠佔、挪用,重點完善水利資金分配管理制度。取消或減少中央投資水利項目的盟市及旗縣配套資金﹔會同財政廳研究設立水利建設項目資金專戶,對水利資金進行專戶管理,避免被擠佔、挪用,保証水利工程順利實施。2023年,對滯留、擠佔和挪用中央和自治區水利資金的盟市、旗縣,核減水利資金,限制項目審批,讓財政紀律真正成為“高壓線”﹔創新水利投融資機制,積極拓展水利建設籌資渠道,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金融信貸、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等更大支持,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建設,保障大規模水利建設資金需要。(記者 張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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