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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有章可循啦!

2022年07月07日08:08 | 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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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自治區教育廳制定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實施辦法(試行)》,以鼓勵教育工作者積極從事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研究,提高教書育人本領。

  教學成果是反映教育教學規律,具有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明顯效果的教育教學方案。為擴大高校教師參與范圍,持續激勵高校教師從事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研究,實施辦法明確將自治區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評審周期由過去的每4年評審一次調整為每2年評審一次。實施辦法還明確,自治區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為自治區級獎勵,個人獲得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的,應記入本人檔案,作為業績考核、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同時,自治區將建立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滾動預選培育機制,每兩年遴選一批前期基礎好、實踐效果好、應用推廣強的教學改革項目重點培育。實施辦法還強調,教育教學成果獎的推薦、評審和授獎工作堅持質量第一,並堅持向教學一線傾斜,現任學校領導主持申報的教學成果推薦數量要嚴格控制在本校推薦限額的25%以內。

  據了解,實施辦法共21條,明確了獎勵依據、獎勵范圍、評審周期、獎勵等級和獎勵額度、成果申報、成果評審、授獎單位、成果培育機制和應用推廣、結果公示、監督檢查等內容,規范了內蒙古高等教育教學成果評審獎勵工作,建立了長效工作機制,使評審獎勵有章可循。實施辦法試行兩年,試行期結束后,將根據工作實際進行修訂完善。(記者 劉志賢)

(責編:張雪冬、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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